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提取公积金必备资料:
1、到单位或银行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销户)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一式三份
2、提取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公积金提取相关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