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包括月缴存工资基数,月缴存额=工资基数*缴存比例)是每年一定的,即当年缴存工资基数是上年月平均工资。 但是,由于职责部门——住建部,至今没有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办法(部门规章),致使全国各地具体执行法规的办法不统一。有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起始点为1月1日,有的城市则为7月1日;有的城市一年一定工资基数,有的城市半年一定工资基数,还有的城市每月一定工资基数(即可以随时调整)。 无论工资基数怎么确定,都是从确定缴存额的时点(调整时点)开始执行的。 你的具体应该如何缴存,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者政府的政务公开网上,查询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