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程序
(一)防火喷涂工程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对其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出具自检报告,并委托具备资质的防火喷涂工程检测机构实施检测。
(二)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防火喷涂工程的检测机构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建设单位在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时,应提交合格的防火喷涂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四)公安消防机构在实施整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经检测合格的防火喷涂工程一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和钢结构防火涂料产品的相关资质,落实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进场查验措施,加强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技术标准施工,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钢结构建筑防火喷涂工程的施工质量。
(二)防火喷涂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施工工艺,切实加强防火喷涂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在防火涂料进入施工现场时提取涂料试样,并应制作试件小样,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质量核查。
(三)防火喷涂工程的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切实做好防火喷涂工程质量的检测工作,并对防火喷涂工程的检测质量负责。
(四)市消防协会应严格执行《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对防火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