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已拥有1套住房、户籍属于珠海且落户3年(含)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已拥有1套住房、近3年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居民家庭。
4.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近3年在珠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这和本市已经执行的非珠海籍家庭购房需在京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的‘满五’限购政策,是同时执行的。”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在通州购房的非京籍人士,要同时满足在京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以及在珠海连续缴纳3年社保或个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