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4-05-22 13:04:14 (21分钟前 更新) 88 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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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拆迁安置补偿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是不低于原房屋和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可以参考周边已经存在的交易。有的拆迁项目,政府对外公布拆迁搜索安置标准。
国家对拆迁安置补偿没有统一的规定,原则上是不低于原房屋和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可以参考周边已经存在的交易。有的拆迁项目,政府对外公布拆迁搜索安置标准。
瘦小的土拨鼠 2024-05-22
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华美新建材 2024-05-11
你好。你好!  
现将有关规定提供给你,你的问题可迎刃而解。  
第二十八条拆迁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第二十九条拆迁当事人应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对拆迁中寻衅滋事,阻挠拆迁,影响社会秩序的,由公安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棚户区拆迁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对在棚户区拆迁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按照《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后,在棚户区拆迁中,其他政府规章、文件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各县(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管理程序可参照本办法办理;具体补偿安置标准由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25日起施行。  
吉李立新
你好。你好!  
现将有关规定提供给你,你的问题可迎刃而解。  
第二十八条拆迁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第二十九条拆迁当事人应服从相关部门的管理,对拆迁中寻衅滋事,阻挠拆迁,影响社会秩序的,由公安等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棚户区拆迁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对在棚户区拆迁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未规定事宜,按照《吉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施行后,在棚户区拆迁中,其他政府规章、文件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各县(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管理程序可参照本办法办理;具体补偿安置标准由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25日起施行。  
吉李立新
喵喵咪儿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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