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填表
“央产房”业主可以自己去“交易办公室”也可在定点经纪公司领取《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登记表》。
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同时“央产房”业主需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超标处理结果。报“交易办公室”核准。
出售方需提供的材料有:
a房屋所有权证书
b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结婚证
c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地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暂住证
d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
e与买受人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f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注:出售人没有建立住房档案的,应补交住房档案。出售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者原状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 第二步:委托、交易
“央产房”业主可自行寻找客户,或者委托定点经纪公司负责寻求客户。
“央产房”业主与定点经纪公司签订《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由经纪公司撮合买卖双方并达成成交意向。
第三步:签合同
“央产房”业主如果自行寻找买房客户,建议您一定要与买方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委托定点经纪公司,则经纪公司为买卖双方约定时间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如买方不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则直接转到第五步;如买方需做银行按揭贷款,需提供如下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人名章、收入证明、所在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第四步: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房产评估 买方自行或者定点经纪公司将该套房屋的资料提供给评估事务所,由其进行评估,并缴纳评估费(买方缴纳),评估费=评估价×3‰。
约见律师 买方需填写相关资料,由律师初审其贷款资格,同时缴纳保险费、律师费。保险费按规定缴纳,律师费为贷款额×2‰。
律师审核资料:《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二手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指定还款账户验证单》、《代扣还款委托书》、《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个人抵押商品住房投保单》
报批银行审贷。
第五步:物业交割
买卖双方自行或者由定点经纪公司经纪人陪同,进行水、电、煤气等物业交验,同时签订《物业交割单》。
第六步:办理权证过户
北京市城八区权证过户手续各不相同,业主自行办理会很麻烦,代理机构制作了《北京市城八区权证过户手续表(房改房)》供您参考,但具体流程还需依据各区房管局相关规定。
在此建议业主找定点经纪公司代为办理权证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