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的土地管理知识有哪些

2024-06-20 18:57:31 (30分钟前 更新) 496 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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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由哪级人民政府批准?
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4、《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答:共8章86条。
5、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
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7、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答: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⑵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8、什么是农用地转用审批?
答: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9、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答: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答:单位和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1、什么是农用地?
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12、什么是未利用地?
答: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盐碱地、滩涂、沙地、裸岩等。
13、占用耕地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答:“占多少,补多少”。
14、什么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答: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15、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什么手续?
答: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6、什么是基本农田?
答: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把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称为基本农田。
17、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答: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的保护区域。
18、什么是土地复垦?
答: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19、什么是宗地?
答: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0、宗地四至是指什么?
答:宗地四至是指一宗地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
21、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哪几种?
答: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集体土地使用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2、什么是级差地租?
答:级差地租是指使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
23、什么是土地价格?
答: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
24、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答: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
25、什么是土地市场?
答:土地市场是土地交易活动和场所的总称,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6、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权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7、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答:  有四种,即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28、什么叫地质遗迹?
答: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深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2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答: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土地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31、什么是土地抵押?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其土地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
32、什么叫征收土地?
答: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征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33.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应如何处理?
答: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4、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如何处理?
答: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35、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有哪些?
①  自然因素;②科学技术因素;③社会因素。
36、伪造、擅自涂改土地证书,如何处理?
答:该土地证书无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7、逾期不办理土地登记的,如何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仍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38、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转是什么意思?
答:是指依法征收后转变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不能也无法流转为集体土地。
39、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40、抵押权人实行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对剩余的款项有优先受偿权。
41、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中反映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种使用权利。
42、空地及房屋倒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
答:集体土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43、按土地价格形成的方式,土地价格分为哪两类?
答:分为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
44、国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在报批前必须拟定哪四个方案?
答: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45、当事人应当在主管部门告知听证权利几日内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答:5个工作日。
46、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几年?
答:5年。
47、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的“五统一”是指什么?
答: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48、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什么对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逐宗进行全面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答:地籍调查和土地定级估价成果。
49、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应当在什么时候注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答:应当在集体土地被全部征用或者办理农转非的同时。
1、我国土地基本国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由哪级人民政府批准?
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是什么?
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4、《土地管理法》共几章几条?
答:共8章86条。
5、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
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7、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答: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⑵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土地。
8、什么是农用地转用审批?
答:农用地转用审批是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9、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答: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答:单位和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1、什么是农用地?
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12、什么是未利用地?
答: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盐碱地、滩涂、沙地、裸岩等。
13、占用耕地补偿的原则是什么?
答:“占多少,补多少”。
14、什么是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答: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指在满足人口及国民经济发展对耕地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增长的条件下,耕地数量和质量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15、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什么手续?
答: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6、什么是基本农田?
答: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国家把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或一定时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称为基本农田。
17、什么是基本农田保护区?
答: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的保护区域。
18、什么是土地复垦?
答: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19、什么是宗地?
答: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0、宗地四至是指什么?
答:宗地四至是指一宗地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
21、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哪几种?
答: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集体土地使用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22、什么是级差地租?
答:级差地租是指使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
23、什么是土地价格?
答: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济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
24、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答: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
25、什么是土地市场?
答:土地市场是土地交易活动和场所的总称,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6、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权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7、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答:  有四种,即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
28、什么叫地质遗迹?
答:地质遗迹是指在地球深化的漫长地质历史时期,由于各种内外动力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地质自然遗产。
2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如何确定?
答: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0、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
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土地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31、什么是土地抵押?
答:土地抵押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其土地作为还款担保的行为。
32、什么叫征收土地?
答:征收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征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33.已批准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应如何处理?
答: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34、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应如何处理?
答: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35、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有哪些?
①  自然因素;②科学技术因素;③社会因素。
36、伪造、擅自涂改土地证书,如何处理?
答:该土地证书无效,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7、逾期不办理土地登记的,如何处罚?
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仍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38、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转是什么意思?
答:是指依法征收后转变为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不能也无法流转为集体土地。
39、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40、抵押权人实行划拨土地抵押权的先决条件是什么?
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才能对剩余的款项有优先受偿权。
41、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中反映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种使用权利。
42、空地及房屋倒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权?
答:集体土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43、按土地价格形成的方式,土地价格分为哪两类?
答:分为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
44、国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在报批前必须拟定哪四个方案?
答: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45、当事人应当在主管部门告知听证权利几日内向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答:5个工作日。
46、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几年?
答:5年。
47、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的“五统一”是指什么?
答: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
48、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什么对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等级、价格等逐宗进行全面审核、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
答:地籍调查和土地定级估价成果。
49、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应当在什么时候注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答:应当在集体土地被全部征用或者办理农转非的同时。
骑猪去看海AA 2024-06-20
1、土地所有制  
     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制度。  
  
  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4、农用地  
     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5、建设用地  
     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6、未利用地  
     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重要条款】  
  
  1、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  
  
  4、国家依法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5、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6、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7、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8、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1、土地所有制  
     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制度。  
  
  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4、农用地  
     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5、建设用地  
     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6、未利用地  
     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重要条款】  
  
  1、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3、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  
  
  4、国家依法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5、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6、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7、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8、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土匪温柔 2024-06-12
基础的土地管理知识集锦
  1、什么是征用土地?审批权限是什么?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1)征用基本农田;(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或其他土地在上述面积限额以外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没有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2、建设项目的供地方式有哪几种?建设项目的供地方式有下列几种:(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国有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3)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国有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单独或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4)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是指国有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入股各方再从营利中取得各自的报酬或收入的行为。(5)使用集体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不需经过征用而直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包括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3、哪些项目限制供地?
  下列项目属限制供地的项目:(1)须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布点的项目;(2)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项目;(3)生产能力过剩需控制总量的项目;(4)大量损毁土地资源或以土壤为生产原料的项目;(5)需要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出租土地的项目;(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划布点、生产能力过剩需总量控制和涉及国防安全、重要国家利益的建设项目,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属于以土壤为生产原料或大量损耗土地资源、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项目,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供地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4、哪些项目禁止供地?
  以下项目属禁止供地的项目:(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生产方式、产品和工艺设计的项目;(3)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经贸委已于1999年发布第一批《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今后将根据经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集约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供应状况,不定期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5、哪些建设项目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
  下列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2)军事用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4)公益事业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除以上所列项目外,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6、哪些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土地?
  哪些建设项目应当使用国有土地?下列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兴办乡镇企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乡镇企业;(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包括乡村级行政办公、文化科学、生产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此类项目可以使用本集体,也可以使用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包括回乡定居且户口已迁入或者有一方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住宅。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建设都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申请使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这种情况,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用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2)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3)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7、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如何申请报批?
  应当根据用地方式和用地的区域范围的不同,办理相应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设项目需要以协议出让或者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下列文件资料,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1)建设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者其他有关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4)建设项目用地资金落实证明;(5)规划、环保或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权限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征地审批手续后,方可批准使用土地。建设项目需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拍卖程序办理。
基础的土地管理知识集锦
  1、什么是征用土地?审批权限是什么?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制。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1)征用基本农田;(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或其他土地在上述面积限额以外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没有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2、建设项目的供地方式有哪几种?建设项目的供地方式有下列几种:(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国有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3)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国有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单独或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4)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是指国有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投资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入股各方再从营利中取得各自的报酬或收入的行为。(5)使用集体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不需经过征用而直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包括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3、哪些项目限制供地?
  下列项目属限制供地的项目:(1)须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布点的项目;(2)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项目;(3)生产能力过剩需控制总量的项目;(4)大量损毁土地资源或以土壤为生产原料的项目;(5)需要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出租土地的项目;(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划布点、生产能力过剩需总量控制和涉及国防安全、重要国家利益的建设项目,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属于以土壤为生产原料或大量损耗土地资源、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项目,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供地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4、哪些项目禁止供地?
  以下项目属禁止供地的项目:(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2)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生产方式、产品和工艺设计的项目;(3)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经贸委已于1999年发布第一批《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今后将根据经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集约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供应状况,不定期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5、哪些建设项目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
  下列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1)国家机关用地;(2)军事用地;(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4)公益事业用地;(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6)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除以上所列项目外,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6、哪些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土地?
  哪些建设项目应当使用国有土地?下列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兴办乡镇企业。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乡镇企业;(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包括乡村级行政办公、文化科学、生产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此类项目可以使用本集体,也可以使用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3)农村村民建住宅。包括回乡定居且户口已迁入或者有一方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住宅。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建设都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申请使用现有国有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这种情况,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采用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2)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方式或者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3)申请使用国有农用地。这种情况,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以有偿使用或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7、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如何申请报批?
  应当根据用地方式和用地的区域范围的不同,办理相应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设项目需要以协议出让或者划拨方式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下列文件资料,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1)建设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或者其他有关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4)建设项目用地资金落实证明;(5)规划、环保或林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建设用地申请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权限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征地审批手续后,方可批准使用土地。建设项目需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拍卖程序办理。
qieerdingdon 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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