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户口迁入条件哪位知道

2024-04-30 17:51:30 (52分钟前 更新) 97 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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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房入户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办理购房入户的程序
  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时,需带齐以下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申请购房入户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3、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4、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办理购房入户的程序
  申请人经房管部门核准后,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公安分局审核,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办理购房入户时,需带齐以下材料:
  1、房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外地人在杭购买住宅确认表》(第一联申请人收执联)。
  2、落户申请报告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杭州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传染疾病证明。
  5、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应提供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证明)。如未成年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后知后觉付 2024-04-30
人才引进及家属落户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6、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二、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办理对象和条件: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
人才引进及家属落户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6、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
(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当事人来杭身边无子女的,可同时办理一名未婚成年子女进杭;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二、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办理对象和条件: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
招妹0916 2024-04-15
2014年最新整理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完整)
  通过与各人力资源企业、企业招聘人事部门以及各人才市场、户籍科的咨询了解,整理了2014年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凡符合市政府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毕业生、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拥有发明专利等】,均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把关审批(注:落户地在滨江的由滨江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审批,其他区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批)。
  2、具有全日制高校大专非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注:该办法的受理部门一般为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受理材料后汇报至杭州市人才引进办公室确认,同样落户地的审批问题与第一条一样)。
  3、具有非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超龄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4、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5、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范围。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其它地区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同时需付清房款。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6、萧山余杭户籍人员办理杭州主城区落户
  申报条件
  萧山区、余杭区户籍人员,本人在老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房屋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有效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集体土地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除外),人户一致的,允许1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杭。对房屋产权证上有多个产权人的,由共有产权人商定1户户口迁杭,其他人员作放弃。(2013年已经取消居住5年的限制)
  7、“三投靠”、农迁农、农转非的户籍迁入以及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
  8、在杭各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籍迁杭,由学校直接到市公安局审批办理。
  9、知青子女回杭落户由市劳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0、市委组织部调入的干部,凭组织部调令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籍迁杭手续。
  1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2、军队复员退伍人员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3、离休老干部异地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人员进杭由市经济协作办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5、特殊工程招工进杭、退休(死亡)顶职办理户籍对迁手续、市区征地招工就地农转非,劳动模范、操作能手本人农转非进杭由市劳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6、市区征地就地农转非、撤村建居就地农转非由市土管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7、纳税入户凭市或区地税局长签字鉴证的纳税额度证明,到市公安局确认办理。
  18、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企业专职人员进杭落户,由市外经贸委办理投资确认手续,由市公安局审批办理。
  19、部队家属随军进杭落户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
  20、科技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铁路职工、环卫工人等家属农转非进杭,农技人员、环卫工人本人农转非等各类专项农转非,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审批办理。
  21、上述2、3、4各项的人才或人员进杭落户,应由各区委、区政府或市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推荐后再由人才引进办办理手续。其他各种各主管部门无法受理处理的人员进杭落户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办受理审批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
3、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复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厅(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
5、社险办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家属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
(1)独生子女证或当地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结婚证;
(3)在杭身边无子女证明;
(4)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二、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省市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4、《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
5、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薄、房产证;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2014年最新整理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完整)
  通过与各人力资源企业、企业招聘人事部门以及各人才市场、户籍科的咨询了解,整理了2014年的杭州户口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凡符合市政府杭政[2000]1号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毕业生、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拥有发明专利等】,均可凭学历或技术职称证书到市公安局申请办理正式户籍进杭手续,由市公安局负责把关审批(注:落户地在滨江的由滨江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地在下沙的由下沙公安分局审批,其他区由杭州市公安局审批)。
  2、具有全日制高校大专非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注:该办法的受理部门一般为各区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受理材料后汇报至杭州市人才引进办公室确认,同样落户地的审批问题与第一条一样)。
  3、具有非全日制高校大专以上(含大专)紧缺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超龄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4、无高等学历但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先到市人才引进办办理确认手续,凭市人才引进办的确认件到市公安局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上)。
  5、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范围。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其它地区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同时需付清房款。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6、萧山余杭户籍人员办理杭州主城区落户
  申报条件
  萧山区、余杭区户籍人员,本人在老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房屋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有效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集体土地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除外),人户一致的,允许1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杭。对房屋产权证上有多个产权人的,由共有产权人商定1户户口迁杭,其他人员作放弃。(2013年已经取消居住5年的限制)
  7、“三投靠”、农迁农、农转非的户籍迁入以及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
  8、在杭各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籍迁杭,由学校直接到市公安局审批办理。
  9、知青子女回杭落户由市劳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0、市委组织部调入的干部,凭组织部调令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籍迁杭手续。
  1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2、军队复员退伍人员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3、离休老干部异地安置进杭落户由市委老干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人员进杭由市经济协作办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5、特殊工程招工进杭、退休(死亡)顶职办理户籍对迁手续、市区征地招工就地农转非,劳动模范、操作能手本人农转非进杭由市劳动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6、市区征地就地农转非、撤村建居就地农转非由市土管局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确认办理。
  17、纳税入户凭市或区地税局长签字鉴证的纳税额度证明,到市公安局确认办理。
  18、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企业专职人员进杭落户,由市外经贸委办理投资确认手续,由市公安局审批办理。
  19、部队家属随军进杭落户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审批办理。
  20、科技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家属、铁路职工、环卫工人等家属农转非进杭,农技人员、环卫工人本人农转非等各类专项农转非,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市公安局负责审批办理。
  21、上述2、3、4各项的人才或人员进杭落户,应由各区委、区政府或市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推荐后再由人才引进办办理手续。其他各种各主管部门无法受理处理的人员进杭落户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办受理审批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发明专利证书;
2、需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薄;
3、单位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复印件或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或亲友同意接受落户书面证明及其户口本、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省人事厅(人事局)的干部调动通知;
5、社险办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家属子女随迁的,还须提供:
(1)独生子女证或当地计生委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结婚证;
(3)在杭身边无子女证明;
(4)成年子女未婚证明。
二、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
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省市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4、《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
5、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人才开发中心的,由人才开发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由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的,由亲友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提供户口薄、房产证;本人在杭拥有住房的,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太白小君 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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