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应该叫做设计使用年限,你问的使用年限应该是土地使用年限。根据国家颁布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也规定,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年限,商业用地是40-50年,住宅是70年,有的地方会有些许偏差,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会由业主共同出款再次购买该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您应当提前一年向国土资源局申请继续使用,经批准后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房子还是自己的。2,《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没有对费用的交纳作出规定。3,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 4,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