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据我了解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是
1.职工到招商银行各网点领取《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2.职工凭《买卖契约》原件、首付款凭据向招行提出贷款申请,招行审核完上述资料后为职工发放“一本式”贷款文本。职工凭单位和职工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招行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为职工计算并商定其可贷额度和可贷年限;
3.借款人填写“一本式”贷款文本,并按要求将提供的材料粘贴在指定区域中;
4.借款人将“一本式”贷款文本带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
5.招行审查职工资料后,通知经审查合格的职工办理公证、低压、自愿保险手续;
6.职工在招行开设用于归还贷款的还款账号;
7.招行以转帐方式将贷款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8.职工每月14日前将当月应还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招行能够实施扣款。
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省公积金: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