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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具体的细则是什么,是否开始执行-合同协议装修-装修知道-北京好谷装修网

新国五条具体的细则是什么,是否开始执行

2024-05-17 02:22:07 (42分钟前 更新) 297 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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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只是暂时公布,实施细则还没出台,也不一定什么时候执行,都看国家政策!
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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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小帅傲娇脸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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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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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肉小西瓜 2024-05-02
最近有关“新国五条”都炒的比较热,那么,国五条是什么内容,你们做过具体研究吗?下面我就谈点我的感想:国五条是什么内容,具体如下: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最近有关“新国五条”都炒的比较热,那么,国五条是什么内容,你们做过具体研究吗?下面我就谈点我的感想:国五条是什么内容,具体如下: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我爱蟹爪兰 2024-04-20
假设你在外地有房,想在北京再买套房,就算二套。北京是全国执行国五条的第一个城市,目前其他地方好像还没出台国五条的细则,建议你赶紧问问买房所在地的房管局,你这种情况怎么算,如果在新政出台前网签的,就按老政策执行,即有可能算首套。
假设你在外地有房,想在北京再买套房,就算二套。北京是全国执行国五条的第一个城市,目前其他地方好像还没出台国五条的细则,建议你赶紧问问买房所在地的房管局,你这种情况怎么算,如果在新政出台前网签的,就按老政策执行,即有可能算首套。
冬雨霏霏nz 2024-04-05
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北京细则将于2013年3月30日下午发布,3月31日起正式执行。规定自3月31日北京国五条细则[2]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北京落实房地产调控国五条执行细则30日出台,规定次日起禁止北京籍成年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徵个税,进一步提高商贷二套房贷首付比例;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且不予办理房产证、5年内不得在北京市购房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近年来,本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坚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承担稳定房价工作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既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首都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需要,也是本市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毫不动摇,常抓不懈。
(二)认真落实房价控制目标。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三)建立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税务、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认真落实好本部门承担的房地产调控工作任务。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调控措施,切实做好房价稳定工作,确保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全市房价控制目标总体一致。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四)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住房限购措施。自本通知下发次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五)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本市成立专门的购房资格审核机构,统筹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购房资格联网审核。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暂停网上签约,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继续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继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进一步强化购房人贷款资格审核,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预征和清算管理,加大稽查力度。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八)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统筹考虑本市人口、资源、环境因素,保持适度土地供应规模,2013年本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1650公顷。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九)完善土地市场监管。继续实行供应计划地块公布机制,合理安排土地开发供应节奏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存量土地储备开发力度,尽快形成实际用地供应。对已供应的土地,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公示、处置力度,密切跟踪土地供应后开发建设进度,强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监管。(十)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落实2013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7万套的任务。二季度前完成项目供地、规划等手续,落实财政资金,三季度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推进新增五片棚户区改造。开展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继续实施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和简易住宅楼改造工程,做好城乡结合部地区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十二)加强建设分配管理。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统筹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统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完善保障家庭的经济及住房状况审核机制,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年底前,各区县要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来京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入住家庭后顾之忧。
五、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十三)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发布。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十四)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引导。继续总结完善本市价格引导经验,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商品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六、强化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十五)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搭建本市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全面整合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掌握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对外发布制度,实现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监管。(十六)严厉打击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国土部门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对其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十七)加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抢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和租金等。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房屋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十八)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全面、客观、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主动解读市场走势、调控政策措施及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对误导市场、误报误读的不实信息和言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澄清;问题严重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十九)加强基础性工作。按照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本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基础信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立足本市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差别化、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调节机制,建立科学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实现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北京细则将于2013年3月30日下午发布,3月31日起正式执行。规定自3月31日北京国五条细则[2]起禁止京籍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新旧政策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北京落实房地产调控国五条执行细则30日出台,规定次日起禁止北京籍成年单身人士购买二套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徵个税,进一步提高商贷二套房贷首付比例;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且不予办理房产证、5年内不得在北京市购房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近年来,本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坚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承担稳定房价工作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既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首都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需要,也是本市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仍处于关键时期,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毫不动摇,常抓不懈。
(二)认真落实房价控制目标。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保持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2013年本市房价控制目标是: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三)建立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税务、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认真落实好本部门承担的房地产调控工作任务。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各项调控措施,切实做好房价稳定工作,确保辖区内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全市房价控制目标总体一致。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四)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8号)等文件要求,继续严格落实住房限购措施。自本通知下发次日起,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
(五)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本市成立专门的购房资格审核机构,统筹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税务、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购房资格联网审核。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暂停网上签约,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不如实申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家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继续落实好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继续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发放;进一步强化购房人贷款资格审核,严格按规定调查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严禁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本市房价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
(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继续推进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定价过高、预计增值额过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加强预征和清算管理,加大稽查力度。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八)稳定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统筹考虑本市人口、资源、环境因素,保持适度土地供应规模,2013年本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1650公顷。继续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增加自住型、改善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出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建设套数、套型建筑面积、设施条件、开竣工时间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九)完善土地市场监管。继续实行供应计划地块公布机制,合理安排土地开发供应节奏和时序,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存量土地储备开发力度,尽快形成实际用地供应。对已供应的土地,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公示、处置力度,密切跟踪土地供应后开发建设进度,强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全过程监管。(十)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十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落实2013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7万套的任务。二季度前完成项目供地、规划等手续,落实财政资金,三季度确保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完成三区三片棚户区安置房建设,推进新增五片棚户区改造。开展非成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继续实施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抗震节能综合整治和简易住宅楼改造工程,做好城乡结合部地区重点村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十二)加强建设分配管理。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统筹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统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完善保障家庭的经济及住房状况审核机制,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年底前,各区县要将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来京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入住家庭后顾之忧。
五、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十三)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门槛,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发布。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十四)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引导。继续总结完善本市价格引导经验,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商品房项目在销售中,要继续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六、强化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十五)加强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搭建本市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全面整合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金融、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掌握的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对外发布制度,实现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监管。(十六)严厉打击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和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国土部门禁止其参加土地竞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券监管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银行业监管部门禁止其通过信托计划融资,税务部门对其强化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审核和稽查。(十七)加强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人员应依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受委托对外发布真实的房源和价格信息,不得抢占房源信息、哄抬房价和租金等。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房屋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十八)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加强市场监测和研究分析,全面、客观、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主动解读市场走势、调控政策措施及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对误导市场、误报误读的不实信息和言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澄清;问题严重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十九)加强基础性工作。按照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本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基础信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立足本市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基本住房制度,完善差别化、多层次的住房需求调节机制,建立科学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实现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自住型和改善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娃娃哇娃娃呀 2024-03-25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从4月中旬号称史上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以来已经五个半月,但是,效果不但不能让人恭维,而且使得市场、民众多了几分忧虑和担心。忧虑的是,这么严厉的调控政策为何不能勒住高房价这匹脱缰野马,最严厉新政声声紧,而房价却节节高。步骤阅读.2这些措施包括五个方面(简称“新五条”):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3显然,“新五条”出手很及时,在楼市出现回暖势头、处于楼市传统旺季“金九银十”、调控“药效”逐渐化减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出手遏制,已有的初步调控成果就有可能化为乌有。“新五条”对于正在升温的房价与成交量,无疑是迎头泼了一盆冷水,让购房人恢复信心,也让开发商幻想破灭。4“新五条”无疑是“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对比“新国十条”不难发现,“新五条”规定不但更为具体,而且更为严厉,比如,“新国十条”规定,房价过快上涨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而“新五条”则直接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而且,“新国十条”没有明确提出房产税,而“新五条”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这说明房产税的脚步越来越近。5可见,“新五条”是对“新国十条”的补充和强化,着力点在于鞭策“新国十条”落实。在我看来,尽管总的来说“新五条”新意不多,基本是在重申“新国十条”内容,但表明了中央继续深化楼市调控的态度,而且监管部门也及时发现“新国十条”落实不力这个问题并加以纠正。巧合的是,日前网上问卷调查显示,八成网友认为政策落实不力。6我以为,“新五条”就是中央抽向政策落实环节的一根“鞭子”:首先是“鞭打”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加快推进房产税出台)。在楼市调控关键期的七八月份,有关第三套房贷“开闸”、二套房贷“适度宽松”等动摇楼市调控的消息不断传出,尽管后来相关部门公开辟谣,但记者调查发现,上海杭州等地第三套房贷从未停止过,这说明相关部门对“新国十条”落实不力。即便后来加强了房贷检查,但依然有不少银行以消费贷款的名义给购房者放贷为三套房以上的客户提供贷款。7其次是“鞭打”地方政府落实调控政策。“新国十条”出台后,至今仍然有的地方没有出台配套细则,有的虽然出台了地方细则,但温柔有余而刚性不足。在我的印象中,比“新国十条”严厉的只有北京地方细则,但从近期北京房价快速升温以及市场乱象来看,北京细则文字上严厉并不等于在具体操作环节严厉。显然,即使是“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如果地方政府不积极落实,“新国十条”就等于没有“腿”。8为了体现“新五条”这根“鞭子”的威慑力,惩罚性表述在“新五条”中比较多见,比如,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再如,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开发商也明确了惩罚措施。9在我看来,“新五条”这根“鞭子”要想发挥作用,关键要从纸上落到实处,而不是嘴上说问责,却迟迟不见行动,比如说,对闲置土地“9月问责”就不见动静。END百度经验:jingyan.baidu.com对股市的影响1新国五条沉重打击了A股的地产板块,该政策可以说是最近几年地产调控最为严厉的政策,投资者对后市预期悲观,短期对相关板块的打击很大,短期快速下跌后或有企稳,但中期趋势依旧不明朗,大家最好持观望态度。步骤阅读.2如何分析新国五条的政策影响呢目前券商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对该政策依然保持乐观态度,认为不会对地产行业产生较大冲击,国泰君安认为,应对房价过快上涨:本次地产调控主要应对12年6月以来一二线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二三线城市涨幅相对有限,调控压力较小,而以首套一手房为主的交易不会受到抑制。地产投资无需担心:本次地产调控对中短期地产投资影响有限。以10年地产调控、11年调控力度加码为例,当时的地产调控均未对中短期地产投资构成拖累。销售波动未必悲观:调控力度加码或引起地产销售波动,但不应悲观解读,10年信贷的大幅收紧才是经济与地产销售回落的核心原因。在信贷政策并未收紧的背景下,因此无需过分悲观解读地产销售波动。经济增长趋势不变:目前的地产调控并不会导致央行政策的转变。在政策偏松的背景下,融资总量增长趋势不变,预示今年上半年经济向好的趋势不变。3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国五条的细则(实际上只是国五条的细化而非地方政府配套实施的细则)从五条变六条: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4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的报告认为,整体而言,新国五条的细则是围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制定的,本身除了细则里对投资投机者的打击力度更大,其他方面并无新意。但是,整体政策“绵里藏针”,将使得2013年成交量走势前高后低。价格最快在5月开始出现下行,但如果宏观经济不恶化的背景下,房价下行将在2013年年内结束。5该报告指出,虽然2012年下半年截至目前的交易量相对2012年上半年有所突破,但就历史数据而言,市场尚有待呵护。新国五条细则的落地,将严重打击目前的交易量,特别是针对二套房以上的房贷收紧和相关税费加剧,对市场杀伤力巨大,将直接使得市场交易短期内陷入冰点。6也有专家分析,二手房出售征税20%,实际上是提价20%,目的是冻结二手房市场,逼买房者购买新房。新房在哪里郊区。实际上,目的是为了推动城镇化,而城镇化是拉动投资和消费的最有效方式。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从4月中旬号称史上最为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以来已经五个半月,但是,效果不但不能让人恭维,而且使得市场、民众多了几分忧虑和担心。忧虑的是,这么严厉的调控政策为何不能勒住高房价这匹脱缰野马,最严厉新政声声紧,而房价却节节高。步骤阅读.2这些措施包括五个方面(简称“新五条”):一是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二是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3显然,“新五条”出手很及时,在楼市出现回暖势头、处于楼市传统旺季“金九银十”、调控“药效”逐渐化减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出手遏制,已有的初步调控成果就有可能化为乌有。“新五条”对于正在升温的房价与成交量,无疑是迎头泼了一盆冷水,让购房人恢复信心,也让开发商幻想破灭。4“新五条”无疑是“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对比“新国十条”不难发现,“新五条”规定不但更为具体,而且更为严厉,比如,“新国十条”规定,房价过快上涨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而“新五条”则直接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而且,“新国十条”没有明确提出房产税,而“新五条”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这说明房产税的脚步越来越近。5可见,“新五条”是对“新国十条”的补充和强化,着力点在于鞭策“新国十条”落实。在我看来,尽管总的来说“新五条”新意不多,基本是在重申“新国十条”内容,但表明了中央继续深化楼市调控的态度,而且监管部门也及时发现“新国十条”落实不力这个问题并加以纠正。巧合的是,日前网上问卷调查显示,八成网友认为政策落实不力。6我以为,“新五条”就是中央抽向政策落实环节的一根“鞭子”:首先是“鞭打”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加快推进房产税出台)。在楼市调控关键期的七八月份,有关第三套房贷“开闸”、二套房贷“适度宽松”等动摇楼市调控的消息不断传出,尽管后来相关部门公开辟谣,但记者调查发现,上海杭州等地第三套房贷从未停止过,这说明相关部门对“新国十条”落实不力。即便后来加强了房贷检查,但依然有不少银行以消费贷款的名义给购房者放贷为三套房以上的客户提供贷款。7其次是“鞭打”地方政府落实调控政策。“新国十条”出台后,至今仍然有的地方没有出台配套细则,有的虽然出台了地方细则,但温柔有余而刚性不足。在我的印象中,比“新国十条”严厉的只有北京地方细则,但从近期北京房价快速升温以及市场乱象来看,北京细则文字上严厉并不等于在具体操作环节严厉。显然,即使是“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如果地方政府不积极落实,“新国十条”就等于没有“腿”。8为了体现“新五条”这根“鞭子”的威慑力,惩罚性表述在“新五条”中比较多见,比如,严格施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再如,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开发商也明确了惩罚措施。9在我看来,“新五条”这根“鞭子”要想发挥作用,关键要从纸上落到实处,而不是嘴上说问责,却迟迟不见行动,比如说,对闲置土地“9月问责”就不见动静。END百度经验:jingyan.baidu.com对股市的影响1新国五条沉重打击了A股的地产板块,该政策可以说是最近几年地产调控最为严厉的政策,投资者对后市预期悲观,短期对相关板块的打击很大,短期快速下跌后或有企稳,但中期趋势依旧不明朗,大家最好持观望态度。步骤阅读.2如何分析新国五条的政策影响呢目前券商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对该政策依然保持乐观态度,认为不会对地产行业产生较大冲击,国泰君安认为,应对房价过快上涨:本次地产调控主要应对12年6月以来一二线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二三线城市涨幅相对有限,调控压力较小,而以首套一手房为主的交易不会受到抑制。地产投资无需担心:本次地产调控对中短期地产投资影响有限。以10年地产调控、11年调控力度加码为例,当时的地产调控均未对中短期地产投资构成拖累。销售波动未必悲观:调控力度加码或引起地产销售波动,但不应悲观解读,10年信贷的大幅收紧才是经济与地产销售回落的核心原因。在信贷政策并未收紧的背景下,因此无需过分悲观解读地产销售波动。经济增长趋势不变:目前的地产调控并不会导致央行政策的转变。在政策偏松的背景下,融资总量增长趋势不变,预示今年上半年经济向好的趋势不变。3中信建投证券分析,国五条的细则(实际上只是国五条的细化而非地方政府配套实施的细则)从五条变六条: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4美联物业全国研究中心的报告认为,整体而言,新国五条的细则是围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制定的,本身除了细则里对投资投机者的打击力度更大,其他方面并无新意。但是,整体政策“绵里藏针”,将使得2013年成交量走势前高后低。价格最快在5月开始出现下行,但如果宏观经济不恶化的背景下,房价下行将在2013年年内结束。5该报告指出,虽然2012年下半年截至目前的交易量相对2012年上半年有所突破,但就历史数据而言,市场尚有待呵护。新国五条细则的落地,将严重打击目前的交易量,特别是针对二套房以上的房贷收紧和相关税费加剧,对市场杀伤力巨大,将直接使得市场交易短期内陷入冰点。6也有专家分析,二手房出售征税20%,实际上是提价20%,目的是冻结二手房市场,逼买房者购买新房。新房在哪里郊区。实际上,目的是为了推动城镇化,而城镇化是拉动投资和消费的最有效方式。
安妮果果33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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