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测量方法:
1:房间测量面积不大于16平方米时测量一点,应选择房屋对角线中心点距地面高1.2~1.5米处作为温度测量点;房间测量面积大于16平方米但不大于30平方米时测量两点,应任选房屋的一条对角线三等分,其两个等分点且距地面高1.2~1.5米处作为测量点;房间测量面积大于30平方米时测量五点,应选择距离房屋外墙内表面不小于1.5米,距离内墙表面不小于1.0米处及对角线中心点处且距地面正上方1.2~1.5米范围内的位置作为测量点;房间测量点不能符合以上要求的,应按房间实际情况,均匀设置测量点。
2:测量时,应将温度测量器具放置在确定的测量点上,使温度测量器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仪表显示值在10m in内变化不大于0.2℃时开始读数,每个测量点依次读数一次,间隔一分钟再依次读数,共计3次。
3:测量前应关闭户门和外窗,保持24小时以上;测量时,传感器应避免阳光直射或其他冷、热源干扰;读数时应避免人员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