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申请停供日期 新文件指出,暂停用热的用户需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未分户的在9月30日前,已分户在10月2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停供手续,签订停供协议。已分户用户逾期未办理停供手续,至交费截止日期也未缴纳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供热至11月15日,如用户仍未交费应停止供热,期间所产生采暖费和滞纳金由用户承担。 新建房屋第一年应供热 此外强调,暂停用热的期限原则至少为一个采暖期,用户应以整套房屋为单位提出申请,不得提出房屋局部报停申请。为检验新建房屋供热工程施工质量和供热效果,新建房屋第一个采暖期用户应正常供热。 未分户停供收费明确 未分户房屋恢复供热,用户需携带暂停供热协议,房屋产权证明,于当年9月30日前,到所在供热单位办理恢复用热手续。未分户的房屋恢复用热,用户需一次性向供热单位缴纳拆除、安装供热设施的材料、人工费,费用为每处裸露立管80元,每户收费最高不得超过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