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清代家具用料粗壮、充裕,造型稳重大方,装饰繁复华丽,主要是指广式家具而言。
清代家具继承了中国历朝的工艺传统,具有很强的科学性、艺术性及实用性,无论是造型还是结构,都达到了一定的艺术水平。在结构上,它基本保持着我国明代家具的传统形式,但又随着时代的变迁略有变化。在装饰风格上,它受到了西方文化艺术的影响,以富丽、稳重为准则,使用不同材质、不同题材的装饰手法,形成了独特的风格。在工艺上,制作科学合理,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明末时期,葡萄牙人来华,其聚居地澳门,高栋飞甍,栉比相望。至清初,随着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广州的商馆、十三洋行等先后建立,这些商业机构的建筑大都摹仿西洋形式,一时官府、民居也多相率效仿,于是形成一股空前的“西洋热”。其它如象牙雕刻、瓷器烧造以及景泰蓝等各种工艺也都随之有了相应的变化和发展。当时在清宫造办处木作中,还专门设有广木作,可见在当时,它处于很高的历史地位,无形中影响了清代家具的制作风格。
清代桌案,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四个桌腿在四角,大多带束腰;另一种是桌腿装在桌面两端缩进一些位置上。前者称“桌形结体”,后者称“案形结体”。明代案形结体的长桌多用夹头榫结构,也有用托角榫结构,但数量不多。清代则用托角榫结构较多,偶尔用夹头榫结构。桌形结体的做法基本沿用明式,没有什么明显变化。
广式家具也不例外,如清宫旧藏紫檀雕花长桌(图1),长165.5厘米、宽38.7厘米、高89.2厘米。桌面边框宽10厘米,厚3厘米。下为托腮,厚1.3厘米,并与桌面系一木做成。实际上用于做桌面四框的木料厚度为4.3厘米。桌面和其它部位采用传统结构。桌面用攒边作法,腿与面的结合用长短榫结构,腿和牙板用抱肩榫结构。桌面板心用一块宽18.7厘米的整板镶成,下面辅以穿带四条。面下是束腰,高4厘米,厚1.1厘米,中间镂雕出串枝西洋卷草花纹。束腰下托腮与上托腮对称。再下是牙板,厚2.2厘米,宽9厘米,浮雕西洋卷草花纹。牙板下沿随花纹形态作成曲边。四角立四腿,由于上下托腮的作用,桌沿喷出较多,因而四腿的拱肩也较大,四条腿通体饰西洋花纹。四腿与牙板结合的拐角处,作出与牙板曲线相呼应的翅式牙。翅式牙也是与腿一木做成的。腿方5.5厘米,下端为软弯内翻马蹄形,8厘米见方。且不说桌面四框以及束腰、牙板用料宽厚,单就腿足来说,它是用一块8厘米见方的粗料加工而成。除上端靠里侧部分留作榫头,下端里侧削出马蹄以及中间预留腿柱、翅式牙外,腿柱里侧两面和拱肩以上部分的木料全部削掉,可见用料之费。此桌由于用料粗大,马蹄向内兜转较大,所以看上去似显笨拙,不如明式家具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