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工作居住证的用途
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八)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居住证新办所需材料
1. 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所需材料:
(1)提供在申请单位近半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地税所(四季青所一楼大厅东侧涉外企业的二号窗口)办理)
* 四季青地税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云会里金雅园4号楼(具体位置:西四环欧尚超市、爱家家居对面)
乘车路线:121、733、982、983(支)、355、996、952、913、505、851、334、619、751四季青桥南(金庄)站 电话:51633514
(2)提供近半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人力资源部办理)
(3)办证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办证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部办理)
(7)办证人的同底版一寸近斯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表上帖三张)
(8)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 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9)办证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办证人的配偶和子女随办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接收函或与在京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随办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以随办),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特别说明:1.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涉及个人工资,故人力资源部无法代为办理,故凡是新办和续签工作居住证的员工必须自行带齐以上材料到地税所(四季青所)办理。
2.工作居住证由本人带齐以上材料到海淀区人事局自行办理。
3.工作居住证申请表及续签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
四、工作居住证办理续签
1. 申请办理续签时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后一个月内。
2. 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地税所(四季青所一楼大厅东侧涉外企业的二号窗口)办理)
* 四季青地税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云会里金雅园4号楼(具体位置:西四环欧尚超市、爱家家居对面)
乘车路线:121、733、982、983(支)、355、996、952、913、505、851、334、619、751四季青桥南(金庄)站 电话:51633514
(5)在京持证期间逐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人力资源部办理)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报表》一式二份(人力资源部办理)
(7)《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注意事项:
1.建议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开始准备有关材料,办理续签手续;
2.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但仍需办理注销手续。
3.劳动合同须为1年以上长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离终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请提供新的续签劳动合同后再提交申请;
4.所得税完税证明必须是北京市地税局开具的持证三年期间的完税证明;
5.在原单位办理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要首先变更工作单位,然后办理续签手续。
特别说明:1.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涉及个人工资,故人力资源部无法代为办理,故凡是新办和续签工作居住证的员工必须自行带齐以上材料到地税所(四季青所)办理。
2.工作居住证由本人带齐以上材料到海淀区人事局自行办理。
3.工作居住证申请表及续签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
五、工作居住证变更办理
1、聘用单位变更:
(注:须在申请人从原单位离职60天之内办理)
(1)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办理)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原单位出具同意其离职的证明(须注明离职日期)
(4)现单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居住地址变更:
(1)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办理)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办证人的在京固定住所证明(①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②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转租)登记备案 表》;③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④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随往人员变更:
(1)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办理)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在京单位的接收函或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其他资料变更:
(1)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办理)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变更项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5、补办
(1)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办理)
(2)本人申请(须本人手签字)
(3)同一底版照片一张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六、工作居住证注销办理
工作居住证注销办理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人力资源部办理)
2、本人申请(本人手写签字)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注意:申请单位在网上“注销申请”一栏填报,两个月后(如期间本人未提出申请变更聘用单位)由单位带上书面申请、本人申请和所要注销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