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十三项内容里,第五条内容即为“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就是说这个是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写清楚的。
2、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房产日期】中规定了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个主要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怎么约定的惩罚条件的啦。
所以,你买房子一定有合同,那么按照法规规定参照合同里的违约惩罚执行就OK了。
另外,按商品房销售的格式合同范本,房地产行业内大部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惩罚,是按照每逾期一天以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金额作为惩罚数额的,这个比例数是按照条件对等的原则计算的,因为一般合同中对买房人未能按期付款的惩罚开发商就是按照这个比例来的。你可以回去自己查看合同相关条款是怎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