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2024-07-02 03:54:35 (13分钟前 更新) 140 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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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_________.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_________.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汛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以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得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_____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_____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_____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_____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蔌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  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元,作为奖励。
靓丽人生000 2024-07-0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发包方(甲方)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且市场主办单位愿为承包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与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04)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即  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即  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  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  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撤离市场的,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  程  报  价  单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发包方(甲方)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且市场主办单位愿为承包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保证人:(市场主办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附件六));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与评价计算书的费用,均包涵在合同工程造价中。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本合同《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二)、《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验收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04)的标准执行。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0.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30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两日内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3由于甲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赔偿乙方实际损失,且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即  元/每个延误日)。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即  元/每个延误日)。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  赔偿甲方实际损失,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本条中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  解决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市场主办单位为乙方履约责任、保修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市场主办单位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撤离市场的,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一
  工  程  报  价  单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企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嘟嘟07179 2024-06-23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      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__________      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      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迷茫老男人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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