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哪位了解

2024-05-12 19:39:58 (33分钟前 更新) 244 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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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直埋敷设和穿管暗敷的电缆可采用普通电缆。
10.1.2用于普通设备线路的电线在穿管暗敷时可采用普通电线。
10.1.3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
10.1.4在外部火势作用一定时间内需保持线路完整性、维持通电的场所,其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
10.1.5电线电缆选用时应按使用场所和敷设条件选择阻燃级别,但同一建筑物内选用的阻燃和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其阻燃级别宜相同。
10.1.6除直埋敷设的电缆和穿管暗敷的电线电缆外,用于特级、一级场所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电线电缆应采用无卤低烟型,用于其他二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型。
10.1.7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由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示的试验报告。
10.1.1直埋敷设和穿管暗敷的电缆可采用普通电缆。
10.1.2用于普通设备线路的电线在穿管暗敷时可采用普通电线。
10.1.3当电线电缆成束敷设时,应采用阻燃电线电缆。
10.1.4在外部火势作用一定时间内需保持线路完整性、维持通电的场所,其线路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
10.1.5电线电缆选用时应按使用场所和敷设条件选择阻燃级别,但同一建筑物内选用的阻燃和阻燃耐火电线电缆,其阻燃级别宜相同。
10.1.6除直埋敷设的电缆和穿管暗敷的电线电缆外,用于特级、一级场所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电线电缆应采用无卤低烟型,用于其他二级场所的电线电缆宜采用无卤低烟型。
10.1.7阻燃或耐火电线电缆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由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示的试验报告。
小雨点Mei 2024-05-12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3、《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4);5、《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119-98);6、《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63-2008);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9、《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DGJ08-93-2002);
其实内容最全的是JGJ16-2008,基本涵盖其他规范的主要内容,当然也会有少量矛盾的地方,不知道你要设计规范派什么用,如果刚刚入门,不妨从JGJ16-2008着手。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3、《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4);5、《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119-98);6、《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63-2008);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2000);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4-2004);9、《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  (DGJ08-93-2002);
其实内容最全的是JGJ16-2008,基本涵盖其他规范的主要内容,当然也会有少量矛盾的地方,不知道你要设计规范派什么用,如果刚刚入门,不妨从JGJ16-2008着手。
黄陂跑跑 2024-05-01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共分12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建筑构造,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设施设置,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木结构建筑,城市交通隧道等。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对高层建筑类别以及统一术语进行了修订,  对相对密闭场所增加设置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规定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新版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共分12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民用建筑,建筑构造,灭火救援设施,消防设施设置,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木结构建筑,城市交通隧道等。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对高层建筑类别以及统一术语进行了修订,  对相对密闭场所增加设置注氮控氧防火系统规定
blue-taste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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