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可以说一下交房日期怎么确定

2024-05-24 00:17:41 (28分钟前 更新) 482 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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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allen阿蕾 2024-05-24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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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WeiPrincess 2024-05-13
一、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资格,怎么能谈得上交付日期?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也随时会引起争议。  二、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  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如果客户拿到钥匙,却不能入住,且无产权合法证明,交付日期则成为开发商缩短商品房保修日期的借口。  三、利用“交付日期”中概念标准不清来拖延交房。  如交付可以理解为现房交付,也可理解为产权证交付,所以购房户在合同中应明确是现房交付,还是产权证交付。  四、“入伙通知单”上的日期即交付日期  开发商在客户付清款后,给客户开出移交证明,也就是入伙通知单之类的文件,这种通知书交付给客户,在未经购房人同意的情况下,就视为已按交付日期交付。开发商为什么会在交付日期钻空子呢?这是因为: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在目前的标准文本中对“交付日期”解释不明,又无统一规范,任由客户理解和开发商自己解释  二、开发商有意欺诈  一些开发商有意欺诈,以缓解工程进度压力,吸引购房者购买。  三、行政机关的延误  在现实情况中,由于一些行政机关在给开发商的房屋登记发证中,工作作风拖拉,延误了开发商合法证件的领取,使开发商将损失转嫁给客户。  总之,签购房台同时,在“交付日期”这一款,可得留点神,一般来讲,交付的时间、方式越具体越好。
一、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资格,怎么能谈得上交付日期?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也随时会引起争议。  二、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  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如果客户拿到钥匙,却不能入住,且无产权合法证明,交付日期则成为开发商缩短商品房保修日期的借口。  三、利用“交付日期”中概念标准不清来拖延交房。  如交付可以理解为现房交付,也可理解为产权证交付,所以购房户在合同中应明确是现房交付,还是产权证交付。  四、“入伙通知单”上的日期即交付日期  开发商在客户付清款后,给客户开出移交证明,也就是入伙通知单之类的文件,这种通知书交付给客户,在未经购房人同意的情况下,就视为已按交付日期交付。开发商为什么会在交付日期钻空子呢?这是因为: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在目前的标准文本中对“交付日期”解释不明,又无统一规范,任由客户理解和开发商自己解释  二、开发商有意欺诈  一些开发商有意欺诈,以缓解工程进度压力,吸引购房者购买。  三、行政机关的延误  在现实情况中,由于一些行政机关在给开发商的房屋登记发证中,工作作风拖拉,延误了开发商合法证件的领取,使开发商将损失转嫁给客户。  总之,签购房台同时,在“交付日期”这一款,可得留点神,一般来讲,交付的时间、方式越具体越好。
爱美食小雅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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