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各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4-07-05 22:50:10 (33分钟前 更新) 300 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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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金吉小酉子 2024-07-05
郎各庄拆迁补偿标准
(一)楼房安置:(1)确权面积在0.25—0.32亩的院套为标准院套,每个有证标准院套安置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的楼房。(2)确权面积低于0.25亩部分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超过0.32亩部分按基准地价的2倍给予货币补偿。(3)购买村集体旧址已形成院落但没有确权的,小于0.25亩的院套,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0.25亩—0.32亩的院套,按标准院套安置;大于0.32亩的部分,不予安置补偿。(4)为保障村集体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按改造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2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标准计算,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房屋安置。  (二)房屋货币补偿  (1)2006年9月经《迁安市城市规划区现状建筑普查确认书》确认的及2006年9月以后批准的所有合法农宅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全额补偿。确认后在原农宅土地范围内新形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拆清的,可按重置价50%给予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三)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补偿标准按一次搬家定居补助费的2倍计算,即根据被拆迁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2次计算(一次安置定居的按一次计算)。  2、需过渡安置并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按被拆迁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支付,过渡期限自公告拆迁之日至楼房分配之日止。不需过渡安置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奖惩办法  为鼓励按时拆迁,对凡在6月15日之前拆清的,每个有证院套奖励奖金2万元,7月15日之前拆清的奖励奖金1万元,对7月16日以后依法进行强拆的,按照国家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不再享受本市的优惠补偿政策。  七、安置用楼房的相关规定  (一)安置用楼房的标准  1、安置用楼房为毛坯房;  2、安置用楼房规划建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负责为安置户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
郎各庄拆迁补偿标准
(一)楼房安置:(1)确权面积在0.25—0.32亩的院套为标准院套,每个有证标准院套安置总建筑面积285平方米的楼房。(2)确权面积低于0.25亩部分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超过0.32亩部分按基准地价的2倍给予货币补偿。(3)购买村集体旧址已形成院落但没有确权的,小于0.25亩的院套,按1:1.34系数进行安置;0.25亩—0.32亩的院套,按标准院套安置;大于0.32亩的部分,不予安置补偿。(4)为保障村集体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按改造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2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标准计算,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房屋安置。  (二)房屋货币补偿  (1)2006年9月经《迁安市城市规划区现状建筑普查确认书》确认的及2006年9月以后批准的所有合法农宅土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全额补偿。确认后在原农宅土地范围内新形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拆清的,可按重置价50%给予补偿,否则不予补偿。  (三)拆迁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1、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应当支付搬迁补助费。补偿标准按一次搬家定居补助费的2倍计算,即根据被拆迁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2次计算(一次安置定居的按一次计算)。  2、需过渡安置并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按被拆迁院套主房首层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10元的标准支付,过渡期限自公告拆迁之日至楼房分配之日止。不需过渡安置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六、奖惩办法  为鼓励按时拆迁,对凡在6月15日之前拆清的,每个有证院套奖励奖金2万元,7月15日之前拆清的奖励奖金1万元,对7月16日以后依法进行强拆的,按照国家拆迁补偿办法执行,不再享受本市的优惠补偿政策。  七、安置用楼房的相关规定  (一)安置用楼房的标准  1、安置用楼房为毛坯房;  2、安置用楼房规划建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负责为安置户办理土地、房屋产权证。
蓝晶灵儿 2024-06-20
一、国土资源部2010年7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通知提出,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二、新标准的实施使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式。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次补偿标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在20%—30%。另外,体现了同地同价的原则。强调在同一区域或区片范围内,征地补偿应执行同一标准。
三、《通知》指出,征地补偿费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到位。为了保证农民能够得到自己的征地补偿费,首先,要求建设项目将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其次,征地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再通过乡、村等环节支付,防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第三,健全反馈制度,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部、省报告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等批后实施情况,切实加强征地批后实施监管。
四、《通知》指出,征地补偿费依法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政府作出规定。根据当地的分配办法,结合安置方式,将核定的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由当地实施征地的部门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各地利用给农民个人的农业补贴等有关资金直接支付渠道,将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农民
五、《通知》指出,先安置后拆迁不是简单的指先建后拆,而是指在实施拆迁前,应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排好被拆迁农户的居住问题,包括建好安置房或制定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迁农户同意,防止拆迁后农民居住无着落,影响生产生活。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六、近年来,为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09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已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实行“双保”,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七、《通知》指出,涉及被征地农民利益的程序不能减少和简化。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是指征地报批前已先行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已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在征地批准后可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同步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实际是尽可能将征地程序前置,不搞程序上的重复。对涉及被征地农民利益的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不能减少和简化,不会因此造成征地纠纷。
一、国土资源部2010年7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通知提出,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二、新标准的实施使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式。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次补偿标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在20%—30%。另外,体现了同地同价的原则。强调在同一区域或区片范围内,征地补偿应执行同一标准。
三、《通知》指出,征地补偿费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到位。为了保证农民能够得到自己的征地补偿费,首先,要求建设项目将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其次,征地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再通过乡、村等环节支付,防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第三,健全反馈制度,要求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部、省报告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等批后实施情况,切实加强征地批后实施监管。
四、《通知》指出,征地补偿费依法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分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政府作出规定。根据当地的分配办法,结合安置方式,将核定的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费,由当地实施征地的部门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各地利用给农民个人的农业补贴等有关资金直接支付渠道,将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农民
五、《通知》指出,先安置后拆迁不是简单的指先建后拆,而是指在实施拆迁前,应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排好被拆迁农户的居住问题,包括建好安置房或制定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并征得被拆迁农户同意,防止拆迁后农民居住无着落,影响生产生活。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要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六、近年来,为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国土资源部门配合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2009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征地时,被征地农民已纳入新农保的,还应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实行“双保”,不得以新农保代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七、《通知》指出,涉及被征地农民利益的程序不能减少和简化。简化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是指征地报批前已先行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已征求群众意见的前提下,在征地批准后可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同步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实际是尽可能将征地程序前置,不搞程序上的重复。对涉及被征地农民利益的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不能减少和简化,不会因此造成征地纠纷。
大馋猫皮皮 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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