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原则有:1、“等价交换“原则。收费价格的高低由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决定。2、“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3、“差别“原则。根据物业使用人的收入水平不同,采用不同的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4、“优质优价“原则。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深圳市规定,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示范住宅小区均可上浮物业管理收费标准。5、“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从住户收取的费用,要用在住户身上,不得挪作他用;二是不得牟取高额利润。6、“公开“原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账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