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发一份给排水设计指南

2024-04-28 12:04:56 (20分钟前 更新) 458 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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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  项目名称:      排水许可证核发。  二、  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城市排水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2号令)。  (三)《江门市区市政设施管理规定》(江府〔2007〕17号)。  三、  申请条件:  凡在市区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需要接通城市排水设施或变更排水条件的建设单位和个人,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及图纸,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有关排水许可手续。  四、  申请资料:  第一类《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填写《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两份;  3.提交规划批复的《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4.提交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图;  5.提交接驳市政公共排水设施大样图一份;  6.提交施工场地临时排水方案图一份;  7.领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注:接驳公共市政管渠处,需经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接驳处经市政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回填)。  相关事项说明:      《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施工期限。  第二类《排水许可证》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提交《城市临时排水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如未办理过《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的用户,需提交:①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接驳市政公共排水设施处大样图各一份;②规划批复的《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一份;③填写《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两份);  3.提交有国家认证许可的水质监测部门出具的“水质监测结果报告书”一份(纯生活污水不需填写);  4.提交排水竣工图纸两份以及排水竣工图AutoCAD电子文件一份;  5.提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接驳市政管渠处,需经市政部门人员现场签证,且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填写《排水设施验收自检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一份;  7.实行物业管理的需提交排水设施委托管理协议及承诺书各一份。  现场验收:  1.水质、排水设施验收合格,颁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排水设施验收不合格,按要求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3.对于水质不符合规定,但超标不严重,不致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的,只颁发《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2年,并在两年内整改。  4.对于水质超标严重,对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的,不予发证,限期治理,合格后再重新申请。  五、  办结时限:  第一类、《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在排水户提供的资料齐全且符合技术要求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退回资料重新修改、整理,直到各方面要求达到标准,再重新申办。  第二类、《排水许可证》资料齐全、排水设施验收合格、水质达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发证;对设计、施工、竣工图、水质等其中之一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排水户,要求其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  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  特别说明:  (一)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负责。  (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大于A4纸的证照复印件统一使用A3纸)。  (四)全部申请材料需带原件核对。  (五)申请人采用网上申请后,仍需带纸质申请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六)对饮食、理发、美容及洗车场等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的办理,需提供: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一份;    3.接驳公共排水设施处施工图一份;      4.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等;      5.按规定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例如:隔油池、沉砂池、毛发收集器等)的有关材料图纸一份。  (七)《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八)蓬江区棠下、荷塘、潮连、杜阮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排水许可证核发由蓬江区城管局负责办理,江海区礼乐、外海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排水许可证核发由江海区城管局负责办理。
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  项目名称:      排水许可证核发。  二、  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城市排水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2号令)。  (三)《江门市区市政设施管理规定》(江府〔2007〕17号)。  三、  申请条件:  凡在市区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需要接通城市排水设施或变更排水条件的建设单位和个人,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及图纸,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有关排水许可手续。  四、  申请资料:  第一类《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填写《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两份;  3.提交规划批复的《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4.提交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图;  5.提交接驳市政公共排水设施大样图一份;  6.提交施工场地临时排水方案图一份;  7.领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注:接驳公共市政管渠处,需经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接驳处经市政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回填)。  相关事项说明:      《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施工期限。  第二类《排水许可证》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提交《城市临时排水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如未办理过《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的用户,需提交:①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接驳市政公共排水设施处大样图各一份;②规划批复的《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一份;③填写《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两份);  3.提交有国家认证许可的水质监测部门出具的“水质监测结果报告书”一份(纯生活污水不需填写);  4.提交排水竣工图纸两份以及排水竣工图AutoCAD电子文件一份;  5.提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接驳市政管渠处,需经市政部门人员现场签证,且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填写《排水设施验收自检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一份;  7.实行物业管理的需提交排水设施委托管理协议及承诺书各一份。  现场验收:  1.水质、排水设施验收合格,颁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排水设施验收不合格,按要求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3.对于水质不符合规定,但超标不严重,不致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的,只颁发《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2年,并在两年内整改。  4.对于水质超标严重,对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的,不予发证,限期治理,合格后再重新申请。  五、  办结时限:  第一类、《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在排水户提供的资料齐全且符合技术要求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退回资料重新修改、整理,直到各方面要求达到标准,再重新申办。  第二类、《排水许可证》资料齐全、排水设施验收合格、水质达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发证;对设计、施工、竣工图、水质等其中之一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排水户,要求其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  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  特别说明:  (一)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负责。  (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大于A4纸的证照复印件统一使用A3纸)。  (四)全部申请材料需带原件核对。  (五)申请人采用网上申请后,仍需带纸质申请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六)对饮食、理发、美容及洗车场等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的办理,需提供: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一份;    3.接驳公共排水设施处施工图一份;      4.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等;      5.按规定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例如:隔油池、沉砂池、毛发收集器等)的有关材料图纸一份。  (七)《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八)蓬江区棠下、荷塘、潮连、杜阮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排水许可证核发由蓬江区城管局负责办理,江海区礼乐、外海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排水许可证核发由江海区城管局负责办理。
JoJo爱次肉 2024-04-28
0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版)
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07、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08
0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10、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11、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03
1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07
13、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06
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19、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2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22、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
2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1993
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
2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
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32、污水再生产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3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3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35、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0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版)
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07、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08
0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10、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11、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03
1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07
13、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06
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19、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2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22、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
2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1993
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
2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
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32、污水再生产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3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3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35、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coloredglaze 2024-04-16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4.2.10条规定,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的规定取值是:污水管最小管径d300mm    /    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塑料管0.002、其他管0.003。    
雨水管最小管径d300mm    /    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塑料管0.002、其他管0.003。
如果地形较平坦,一般设计可参见《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条文说明第4.2.10    条规定:在不同条件下管道的最小管径和相应的最小设计坡度。    
随着城镇建设发展,街道楼房增多,排水量增大,应适当增大最小管径,并调整最小设计坡度。    
常用管径的最小设计坡度,可按设计充满度下不淤流速控制,当管道坡度不能满足不淤流速要求时,应有防淤、清淤措施。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第4.2.10条规定,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与相应最小设计坡度的规定取值是:污水管最小管径d300mm    /    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塑料管0.002、其他管0.003。    
雨水管最小管径d300mm    /    相应最小设计坡度    塑料管0.002、其他管0.003。
如果地形较平坦,一般设计可参见《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条文说明第4.2.10    条规定:在不同条件下管道的最小管径和相应的最小设计坡度。    
随着城镇建设发展,街道楼房增多,排水量增大,应适当增大最小管径,并调整最小设计坡度。    
常用管径的最小设计坡度,可按设计充满度下不淤流速控制,当管道坡度不能满足不淤流速要求时,应有防淤、清淤措施。
秋林花语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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