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费:耕地1580元/亩×80.318亩×10倍=1269024元 其他土地1580元/亩×8.355亩×5倍=66005元
(二)安置补助费:耕地1580元/亩×80.318亩×6倍=761415元 其他土地1580元/亩×8.355亩×3倍=39603元 (三)青苗补偿费:耕地1580元/亩×80.318亩×60%=76141元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现场实际,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凡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实付该组征地的各项费用合计:2212188元(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