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对不属于房屋建筑质量保修范围的情况作出以下规定:(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二)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于旅游地产我们做过专门的研究,如果你想要进一步的了解的话可以参阅我们的相关研究专题:1.《田园旅游房地产的开发》 2.《借力房地产,发展旅游业》3.《从旅游视角看房地产》 4.《山野旅游房地产的开发》5.《城郊旅游房地产发展的模式探讨》 6.《旅游小镇——近期旅游房地产的主流方向》7.《一个旅游商业房地产项目的商业模式 》我们的经典案例:石像湖生态人居示范区房地产开发策划有关于旅游房地产的发展,还需要我们更加深入的研究,我们在这里只是抛砖引玉,希望业内的相关专家和研究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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