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工程验收表如下:
一、交工技术文件的交付及责任
建设单位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形成、收集、组卷有协调、监督的责任。
监理单位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形成、收集、组卷有组织、审核的责任,应及时对交工技术文件进行检查、审核、签证、盖章,组织承包单位完成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工作。
交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组卷。有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单位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经整理、编制后的分包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然后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汇编、组卷。
各施工承包单位不可单独组卷或移交档案,各单元联合参建单位需编制好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竣工资料,交主体施工单位统一组卷,否则整个单元资料不予验收。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并经工程交接后,在三个月内将装订成册的交工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向建设单位归档。建设单位应在收到交工技术文件后一个月内组织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对其完成审核、签章确认工作,并签署和办理交工技术文件移交手续。
当存在影响试运行、投产和使用的少量未完工程时,可暂不提交未完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当未完工程完工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及时补交有关交工技术文件,并汇入原交工技术文件的相应案卷中。
二、项目竣工文件内容
项目竣工文件包括:
1. 项目施工文件;
2. 竣工图;
3. 项目监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