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024-05-12 05:42:57 (20分钟前 更新) 372 1872

最新回答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blue-taste 2024-05-12
提取公积金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这六种情形分别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对于用住房公积金全款买房、贷款买房需携带哪些证件,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公积金卡、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买房提取公积金必须是在具备提取条件后12个月内,同时总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对于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公积金卡、借款合同、近两个月的银行还款证明、产权证(加盖“已抵押”)和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每年一次,每次要间隔12个月以上,同时每次的总提取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还款额。
提取公积金有比较严格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这六种情形分别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对于用住房公积金全款买房、贷款买房需携带哪些证件,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公积金卡、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买房提取公积金必须是在具备提取条件后12个月内,同时总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对于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公积金卡、借款合同、近两个月的银行还款证明、产权证(加盖“已抵押”)和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每年一次,每次要间隔12个月以上,同时每次的总提取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还款额。
加勒B海盗 2024-05-01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  
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4、在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交的资料  
1、经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2、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条件  
1、在工作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  
2、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本息;  
3、月租金超过职工本人和配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20%;  
4、在市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以上。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需提交的资料  
1、经房管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2、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广元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
浮生若梦762 2024-04-23

扩展回答

热门问答

装修专题

页面运行时间: 0.15188789367676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