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2024-05-03 09:54:38 (44分钟前 更新) 341 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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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可以提取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好吃鬼玲 2024-05-03
首先你可以直接全部取出来的。比如你在成都。你就带着住房公积金的那个本本和离职合同(有些地方需要)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了之后领一个号。排到你后你就问管理人员说我要全部取出来。工作人员就会叫你怎么做。最后给你一张支票到指定银行去取钱。    住房公积金是不予许跨地区的,只能在你交的地方用,所以你要回老家的话就只能取出来  。
首先你可以直接全部取出来的。比如你在成都。你就带着住房公积金的那个本本和离职合同(有些地方需要)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了之后领一个号。排到你后你就问管理人员说我要全部取出来。工作人员就会叫你怎么做。最后给你一张支票到指定银行去取钱。    住房公积金是不予许跨地区的,只能在你交的地方用,所以你要回老家的话就只能取出来  。
后海大鲨鱼鱼 2024-04-25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提取凭证: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加盖登记备案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②购买合作建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合作建房集资合同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③购买危改还迁住房或集资建房的职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明: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等内容。  ④购买私产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⑤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职工,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交款凭证、所购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一份。  ⑥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  ⑦  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缴单位办理。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  
提取凭证:
1、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3、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种类分别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提供经房屋产权部门加盖登记备案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②购买合作建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合作建房集资合同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  ③购买危改还迁住房或集资建房的职工,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交款凭证及复印件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应注明: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等内容。  ④购买私产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的职工,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合同》、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⑤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职工,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交款凭证、所购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一份。  ⑥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  ⑦  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及一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及一份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一份复印件、大修住房的工程预算及一份复印件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总迷路的熊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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