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乌鲁木齐开始执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为1320元,与2014年一样;最高缴存基数为12672元,比2014年上调785元。
6月9日,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5年度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不低于5%,不超过12%;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超过6%。
例如:职工吴萍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5000元,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2%,个人月缴存额为600元,单位月缴存额为6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共1200元。
2015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267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上限为3042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6%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520元。
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2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
缴存单位不得擅自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进行抽查,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相关部门核定工资基数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