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自住住户 ( 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 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 。
2、建造自住住房: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承包合同、经审价部门审定的建房预算书、身份证 。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经审价部门审定的预决算书、施工承包合同、身份证。
4、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后一次还款清单、身份证 。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出具 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身份证 。
6、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未再就业、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及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突发事件发生情况,说明及相关处理部门证明、经济损失证明、当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身份证。
7、非本市户口职工或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务关系证明、本人户藉证明、身份证 。
8、调离本地区工作或考研并与单位终止劳务合同关系的:职工调离本地的调动证明、考研录取通知书、与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协议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 。
9、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职工: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或当地户籍注销证明 , 身份证 。
10、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离退休证明、身份证 。
11、死亡职工: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的公证书、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
工作程序 : 受理、审核、批准。
办理方式 :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