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布通知,职工连续缴纳三个月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改革最新政策有三点,第一连续缴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都没有自住房,可以提取双方公积金。第二租住公租房可以按照实际房租全额公积金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的可以根据当地租金水平提取,另外不需要税票和租房发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