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

2024-05-12 03:09:18 (35分钟前 更新) 467 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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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帮助!
光头强329 2024-05-12
你好,南宁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条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我中心贷款的,提供原件);
5.最近三个月正常还款的还款凭证(须银行会计柜台或个贷部打印并盖章,三个月均为无欠款无罚息,收原件);如有部分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的,还须打印部分提前还款凭证或结清贷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限:可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第一次提取需自行还贷款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以后每年度最多可提取一次。
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南宁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如下条件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我中心贷款的,提供原件);
5.最近三个月正常还款的还款凭证(须银行会计柜台或个贷部打印并盖章,三个月均为无欠款无罚息,收原件);如有部分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的,还须打印部分提前还款凭证或结清贷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限:可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第一次提取需自行还贷款满一年(含一年)以上,以后每年度最多可提取一次。
希望可以帮到你。
复古猫小懒 2024-05-02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
非房屋类:
1、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7、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一下材料:
房屋类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购房合同(原件);
5.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6.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7.《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
非房屋类:
1、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7、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一下材料:
房屋类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购房合同(原件);
5.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6.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7.《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受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夜月叶耶也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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