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苏州取公积金需要什么

2024-05-02 12:36:31 (39分钟前 更新) 530 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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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同时,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账户证明。
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农村户口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
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销户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同时,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账户证明。
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农村户口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
请别叫我龙爷 2024-05-02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popo小婷婷 2024-04-17
你好,据我了解,具体如下:
1、职工个人应根据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单位核实无误后出具证明;
2、职工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中心申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3、职工单位开具“苏州市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预留的银行印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部开出支票,然后到经办行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你好,据我了解,具体如下:
1、职工个人应根据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单位核实无误后出具证明;
2、职工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中心申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3、职工单位开具“苏州市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预留的银行印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部开出支票,然后到经办行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Krystaldxe 2024-04-14
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首次提取需单位盖章确认);
4、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③建造、翻建: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④大修自住房: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①(或②或③或④)的分类所需的资料+借款合同;
⑥租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所需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3、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首次提取需单位盖章确认);
4、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③建造、翻建: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④大修自住房: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①(或②或③或④)的分类所需的资料+借款合同;
⑥租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创兴门窗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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