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说说公积金如何提取手续

2024-05-22 15:22:21 (10分钟前 更新) 86 6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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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或分中心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所需要件,到管理中心相关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有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3、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上述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或分中心提取审批窗口进行审批。经审批准予提取的,到会计核算窗口核定,之后到银行窗口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所需要件,到管理中心相关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广州文仔 2024-05-2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陆老头11 2024-05-11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张小电1301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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