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最高30万元,并以下列3项的最低值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最上限:1、按照借款人房屋套数以及面积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①现房、期房且房屋面积小于90(含)平方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的80%;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的70%;②二手房抵押物建设年限在10年以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的60%;抵押物建设年限在10-20年之间的为50%;抵押物建设年限在20年以上的为40%;③用第三人(不包括未成年人)住房抵押购买新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①②中较低者;(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50%;2、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按目前缴存水平计算的住房公积金至退休前累计缴存总额的2倍;借款人是单身的,为上述计算总额的3倍;3、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一年期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