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农村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正规提取中心,专业操作,专业手法,更安全,更快速,无忧!有专业人员陪同,服务周到,资料正规,无风险,无后患,更安心! 电话;136 3231 4440. QQ;174 9099 578 张先生 4,公积金,医保,信用卡,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