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家依
法没收、征收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地、山岭、滩涂、林地和森林、草原、水域所覆盖的土地;依法
属于国家所有的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国有公路、铁路、学校或其他公用事业占用的土地;其他一切
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2)国家土地所有
权客体广泛,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有的山岭、荒地、滩涂,国有森森、草地、水面所占用的土地等;
(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国家的强制性;(4)在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方面,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
律的形式确认,不进行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中国境内的一切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