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2〕650号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TJ34-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