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6米以上建筑高度36米(含36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该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0.7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6米。二、24米与36米之间建筑高度24米(含24米)以上36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1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三、24米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多、低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在新建设区应当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区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