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的房产证原则上己失去法律效力,只能作为村委会授予该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参考.1985年以后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是村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依据.所以两份文书有矛盾应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如果村民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应由乡政府确权.甲方宅基地使用证上标明东临空地,意思是不包括该空地吧.只需向东有通行的道理.现在关于该空地事实上甲方是主张通行权,乙方是主张使用权,该纠纷应由乡政府结合村委会确权.如果乙方干涉甲方的通行权,甲方可以以侵权为由起诉对方.50年土地证己失去法律效力,只能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时的参考.该宅基地使用权属依法应由乡镇政府确权后确定,甲乙方各方均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确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