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一、收集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所需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3、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原用地单位的土地证书)。
4、建设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并标绘用地范围。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证明审批表
8、新增建设用地应附土地征、转用批复文件(涉及农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
9、建设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10、其他相关资料。
二、土地利用股参考上述资料拟订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同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三、土地利用股将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报集体会议,会审通过的:
1、土地利用股拟订关于XXX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
2、对用地单位发放关于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