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1居住用地,一类居住用地人均用地按25~47m2/人、套型标准按平均200m2/套控制,套密度不应低于30~45套/hm2,容积率大于等于0.
6、小于1.0。2没二类居住用地,人均用地按14~25m2/人、套型标准按平均100m2/套控制(套型建筑面积90 m2 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套密度不应低于140~250套/hm2 ,容积率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控制在1.6~2.8,居住人口毛密度400~700人/hm2.3经济适用住房,人均用地按9~15m2/人、套型标准按60m2左右/套控制,套密度不应低于220~400套/hm2,容积率根据建筑高度的不同一般控制在1.6~2.8,居住人口毛密度650~1000人/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