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基数:自2014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808元,因此广州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29040元(5808元X5=29040元)。缴存基数下限: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550元。缴存基数上限:2013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倍,即5808X5=29040元。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