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房是前几年房地产开发初期为了发展房地产业的一种过渡形式,他已经不适应现代房地产开发的需求。如果该房屋进入二手房,建房者将获得较高的经济利润,必将扰乱房地产市场,对开发企业来说不公平。也就是说普通人只能做自住房的自产者不能做生产者用于销售。比如联建的成本一般只有商品房的一半,公平吗。土地获得方式、小区环境改造、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国家税收、各种手续办理……相同吗。如果允许联建,应该附上条件,对联建房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在确保用于自住不用于出售的情况下进行建设。联建房真是自住吗。如果都搞联建,城市建设水平不知要倒退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