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以李后主说为盛行。但许多早期的记载或被引用的文字证据,大多很难断定仅仅是对,脚,小,女,性的赞誉、描写足部的装饰,还是真的有实行缠,脚的动作。一直要到宋代,才开始有较明确的缠足记载,缠足最初是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苏东坡曾写《菩萨蛮》一词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从宋至清缠,足是一步一步加深的,宋明侧缠,清代折骨缠,以下为折骨缠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仆实行。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夜雨秋灯录》称:“人间最惨的事,莫如女子缠,足,声,主之督婢,鸨之叱雏,惨尤甚焉。”
到明清时代,缠,足逐渐普及于一般阶,层,妇,女,各地妇女几乎都有缠,足的风俗,清咸丰年间的纪录“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甚至有男性为特定目的缠,足的例子,明代成化年间,淫,棍,桑,冲,为,了,勾,引,良,家,妇,女竟男扮女相,“戴一发髻,妆妇人身首”,还把自己的脚也缠,成,小,脚。但也有例外,例如汉,族,客,家,人,因,妇,女,有,务,农、采,茶的传统,所以不实行,缠,足。
宋代车若永在其《脚气集》里对此提出质疑:“夫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柬,不知何用?”
余英时在其文《民,主、人,权与儒家文化》中指出,‘正如狄百瑞说的那样:“缠,足经常被当作显示儒学残,忍﹑扭,曲﹑男,权,至,上的罪,恶,习,标,志。”但实际上正如他清楚地阐明,这种侵,犯,女,人,权的极,端,形,式与儒,学﹑佛,教均毫无关系。一个重要却被长期忽视的事实是,理学的创立者程颐的所有后代,直到元代都忠实沿袭不缠,足的家,族,传,统。
明末张献忠入川,大刖妇女小脚,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
崇德三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顺治十七年,规定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但是效果不大,所谓男降女不降,而妇,女,缠,足比以前更甚。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说:“缠,足,与,造,淫,具,何,异?”
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尖、弯、香、软、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三寸金莲上的图案是中国,民,族,传,统,图,案,有牡丹等花草,有鱼、虫、鸟、人物、福禄寿、铜钱、龙、凤、暗八仙、石榴、寿桃、荷花、藕,莲藕等等。一双金莲上的五彩图案本身是对鞋主人的祝愿和鞋主人的梦想,一双金莲同时亦代表着其主人的身,份,等,级。一般年轻女子着红色等鲜艳多彩的金莲,老年妇女着黑色及深色金莲。“三寸金莲”鞋是中国的特产,约从唐朝开始,历经一千余年,中国妇女都是缠,足穿小鞋。
三寸金莲按式样有:高筒金莲、低帮金莲、翘头金莲、平头金莲。按种类分有:皮金莲,下雨天穿雨鞋,室内外穿套鞋,生日做寿穿寿鞋、祭鞋、吉祥鞋,戴孝穿孝鞋,拖鞋等。按季节分有:棉金莲、夹金莲、凉鞋。按鞋饰分有:绣花金莲及素色金莲两种。按鞋底分有:平底金莲、弓形底金莲、高跟金莲。按款式及走路姿势分有:并蒂金莲、并头金莲,钗头金莲、单叶金莲、红菱金莲、碧台金莲,鹅头金莲、棉边金莲等。
汉代司马迁所著《史记·货殖列传》上说:“赵女郑姬……揄长袂,蹑利屣。”此处“利”字,即尖细之意。从这段记载看来,秦始皇之前,赵国的女性已经有尖鞋;从尖鞋来推想,可能已有缠,足的女性,这也可能与缠,足无关。总之以尖鞋为美的意念,则是事实。那么女性缠,足之风,早在秦代之时已经开始,但还不成普遍习俗。河北满城出土“金缕玉衣”,是西汉的墓中人,有男女二具,女的一具,足型与男的一具相同,足见西汉命妇,并无缠,足之风。
公元六百年左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诗中有一句话“小头鞋履窄衣裳”。照“小头鞋履”四字看来,可能他已亲眼目睹过缠,足妇女。但是在唐代墓中出土的女性鞋有三种:云头锦鞋、麻鞋、麻布鞋,全无缠,足的迹象。这足以证明一部分女性是以小头尖足为美,大部分女性还没有“小头鞋履”的风气。
唐代温庭筠说过“织女之束足”。那个“束”字与“缠”字意义相同,足见当时的女性已有束,足的风气。这句话确实指出唐代一部分女性已有“束,足”的具体事实,但风气还是不普遍的。
唐代诗人杜牧又有两句诗云:“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这两句话,又是刻画妇女用布带缠,足的实况,不过上句说“钿尺裁量减四分”的“分”字,不知是当时度量衡的不同,或是诗人故意形容细小的说法,或是刊本的错字,我不敢断定。不过一个“裹”字,已可证明唐代裹,足事实了。
公元九六一年,南唐李煜工书善画,又擅填词。他写的词“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传诵至今。又据《中国人名大辞典》云:“李后主接位后,日与群臣酣宴,性骄奢,好声色,不谈政事,在位十九年,为宋太祖所灭。”他的生活中最传颂至今的事情,是宫嫔娘。据余怀《妇人鞋袜辨》云:“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后主有宫嫔娘,纤丽善舞,乃命作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带缨络,中作品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行舞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由是人多效之,此缠,足所自始也。”
从上面的文献记载来看,所谓“以帛缠,足”,即是用帛布来裹,足,直到现在形容用布或帛或绢来裹足,即是缠脚带。以前《史记》上的记载,只记少数的特例,而白居易、杜牧看到的也都是风,月,场的情况,缠足的风气还没有遍传全国上下。却因身为一国之君的李后主在宫中创行缠足,李后主的词更为人所稔知,所以考证缠,足的人,都把这件事推到李后主头上,何况李后主是亡国之君,当然有许多正人君子写文章时,常把这件事说是亡国的不祥之兆。其实照我前文的考据,娘实在并不是缠,足的创始人,李后主只能算是提倡人。
唐·李义山著《李义山杂稿》一书,对缠,足有数千字的记载。
元代的专门著作,我一时查不出,但确知元代缠,足之风,更甚于宋。
明代的《黄允文杂俎》,对缠,足有歌词及实物,以宫鞋为酒杯,作为宴客之用。
清·方绚著《香莲品藻》,内容皆为品评女性小脚的诗文。
清·李渔(笠翁)著《笠翁偶集》,缠,足的资料极丰。
清·袁枚(子才)著《缠,足谈》,又是一部畅谈缠,足美感的专门著作。
清·作者不详,著《蕉园梦谈》,内有“缠,足”一节。
清·谢肇著《文海披钞》,内有缠,足一文。
清·景倩(沈德符)著《敝帚斋余谈》,内容又大谈缠足。
清·秀水徐震(秋涛)著《美人谱》,都是谈小脚女性的文字。
民国姚灵犀著《采菲录》、《采菲新编》、《采菲精华录》三书,都是谈缠,足的专书,字数达四十余万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