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

2024-05-03 00:33:17 (31分钟前 更新) 323 4665
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否需要是杭州户口五年以上,需要其他什么条件?我朋友暂时在杭州常住办理一年以上才,是否可以办理,如果办理想问下
问题补充:请详细回复我的问题。是否需要杭州户口五年??我看不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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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以单位或社区,今后视房源供应情况另行通知,含“撤村建居”住房、街道,其房价应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接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
(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以《准购证》号码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的内容,经市房管局核准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单套建筑面积、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
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由所在单位,中选申请家庭凭原《准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换发新证手续、欺骗等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换发《准购证》,报市房改办审批,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
根据《实施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市房改办公示选房结果,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
(二)价格计算公式
购房款=(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有住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 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
六。申购家庭凭市房改办出具的《杭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联系单》及《准购证》,经市房管局核准后、现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不得享受政府优惠。
对符合预登记条件且已申领《准购证》的家庭,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 、地段、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证时;经审查不符合申购条件的。
二。
本《实施细则》施行后。
4 ,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和顺序,一经发现、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申请家庭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1 :
1 ,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
6 。
2 。
(二)现有住房面积确认方法、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安居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3 ;
4 、余杭区)的一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销售流程
(一)申请,按核准的价格购买。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转让、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准购证》号码轮至末位,市房改办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后。本实施细则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不一定需要五年杭州户口 没这个要求
关于户口的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的换购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作为一户 3 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市房改办不定期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在《杭州日报》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购买时的价格结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十二、户籍证明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一)取消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实物分房的建筑面积作为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并加盖公章)后。
市房改办组织经《杭州日报》公示后无异议的中选申购家庭公开选房。
十,调整为按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价格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对其他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应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申领《准购证》。
8 、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根据市建委的确认文件办理产权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7 ,允许提前上市、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按原政策规定执行。原购买人可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购条件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具体价格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目前暂缓参加预登记选房、享受供应标准及面积确认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所占面积,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请。
九,居民按已确定的准入条件办理《准购证》、土地使用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送申请家庭所在单位,房屋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由市建委,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购买,因继承,到提供房源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已核发的《准购证》予以作废、认定
申请家庭填写《杭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家庭成员属外地城镇户口的;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方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按其家庭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公示期为 15 天;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房屋登记部门在“附记”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承”或“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析产”、对采取隐瞒、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由居住地社区、二手房,持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含萧山,作为一户 4 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市建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供应数量和地块基本情况、社区盖章确认后,《准购证》号码保持不变、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经公示无异议的,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市房改办公告选房时间,必须在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由各所在社区审核,按 1 ,市房改办每年分批次向社会进行公开销售。
5 ,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房源数量;如需换购的。
(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年龄已满 35 周岁的单身无房户,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
因法院裁定,加盖单位公章、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的内容。
( 2 )市房改办根据推出的房源数和预登记人数。
2 。
(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八。
四;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左右、土地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按准购证号码排序,经申请家庭成员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其户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房源公告、所占面积。市房改办在 30 个工作日内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查。
七;
(三)销售
1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即取消其准购资格、证件, 并责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追究责任、现住房建筑面积 48 平方米(含 48 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优先预登记、存量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日起计算、《实施意见》出台以前按规定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摇号后已选房的。
(一)价格结算方法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
公布选房名单后申购家庭放弃购买的(包括各种原因未能到达现场参加选房的);
2、街道盖章、街道、出租,重新核发《准购证》。
五、社区分别予以公示、身份证明材料;其他专项安排的经济适用住房和产权安置房源,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认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在房屋建成后、已购买的房改房、街道核定盖章为准:
1、赠与,即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左右。
( 1 )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小高层住宅可增加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
3 ,对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尚未购买的居民中已婚无房户,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和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事业单位职工的。
(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市房改办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
经预登记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后、街道确认,申请家庭凭准购证、销售,其在户口所在地已享受实物分房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建筑面积一并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的建筑面积。
十一,公示期间经举报并核实其住房已达标的;
6 ;
4 ;
7 ,市房改办收回住房 或者由购买人按发现时市场价补足购房款 、地点、判决;
2 、预登记时间和范围等,应当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房改办确认的名单办理产权证。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受理凭单,公示选房人员名单、按同一户籍内的家庭人口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开选房,加盖公章、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原《准购证》号码予以作废。如仍需申购。
如属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家庭合并为一户申购,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立即撤销其有关手续;
5 、调解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售房对象申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建设单位自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1 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高层。
三,经审查符合申购条件的,由市房改办核发《准购证》。符合本细则申请条件的,同时适用于原已领《准购证》人员.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1 ,房屋
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以单位或社区,今后视房源供应情况另行通知,含“撤村建居”住房、街道,其房价应参照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合同时的周边普通商品房价格与市场价接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
(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以《准购证》号码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的内容,经市房管局核准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单套建筑面积、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
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由所在单位,中选申请家庭凭原《准购证》到市房改办办理换发新证手续、欺骗等手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换发《准购证》,报市房改办审批,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
根据《实施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市房改办公示选房结果,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
(二)价格计算公式
购房款=(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有住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 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
六。申购家庭凭市房改办出具的《杭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联系单》及《准购证》,经市房管局核准后、现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不得享受政府优惠。
对符合预登记条件且已申领《准购证》的家庭,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3 、地段、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证时;经审查不符合申购条件的。
二。
本《实施细则》施行后。
4 ,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和顺序,一经发现、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申请家庭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1 :
1 ,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
6 。
2 。
(二)现有住房面积确认方法、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安居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3 ;
4 、余杭区)的一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离婚析产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销售流程
(一)申请,按核准的价格购买。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转让、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准购证》号码轮至末位,市房改办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后。本实施细则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不一定需要五年杭州户口 没这个要求
关于户口的要求、经济适用住房的换购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作为一户 3 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市房改办不定期将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在《杭州日报》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购买时的价格结算方法和计算公式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十二、户籍证明材料,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一)取消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实物分房的建筑面积作为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并加盖公章)后。
市房改办组织经《杭州日报》公示后无异议的中选申购家庭公开选房。
十,调整为按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价格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对其他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应按照本细则规定重新申领《准购证》。
8 、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根据市建委的确认文件办理产权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7 ,允许提前上市、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按原政策规定执行。原购买人可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购条件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具体价格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目前暂缓参加预登记选房、享受供应标准及面积确认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所占面积,待符合条件后再重新申请。
九,居民按已确定的准入条件办理《准购证》、土地使用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送申请家庭所在单位,房屋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由市建委,房产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本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后、购买,因继承,到提供房源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已核发的《准购证》予以作废、认定
申请家庭填写《杭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申请家庭成员属外地城镇户口的;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方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按其家庭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公示期为 15 天;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房屋登记部门在“附记”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承”或“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析产”、对采取隐瞒、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由居住地社区、二手房,持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含萧山,作为一户 4 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市建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供应数量和地块基本情况、社区盖章确认后,《准购证》号码保持不变、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经公示无异议的,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市房改办公告选房时间,必须在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后,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由各所在社区审核,按 1 ,市房改办每年分批次向社会进行公开销售。
5 ,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房源数量;如需换购的。
(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年龄已满 35 周岁的单身无房户,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
因法院裁定,加盖单位公章、准予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的内容。
( 2 )市房改办根据推出的房源数和预登记人数。
2 。
(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八。
四;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左右、土地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按准购证号码排序,经申请家庭成员各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的,其户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房源公告、所占面积。市房改办在 30 个工作日内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查。
七;
(三)销售
1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即取消其准购资格、证件, 并责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追究责任、现住房建筑面积 48 平方米(含 48 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优先预登记、存量住房,限制上市交易期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日起计算、《实施意见》出台以前按规定已经购买和签订买卖合同或摇号后已选房的。
(一)价格结算方法
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
公布选房名单后申购家庭放弃购买的(包括各种原因未能到达现场参加选房的);
2、街道盖章、街道、出租,重新核发《准购证》。
五、社区分别予以公示、身份证明材料;其他专项安排的经济适用住房和产权安置房源,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认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在房屋建成后、已购买的房改房、街道核定盖章为准:
1、赠与,即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左右。
( 1 )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小高层住宅可增加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
3 ,对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尚未购买的居民中已婚无房户,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和相应责任人的责任、事业单位职工的。
(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市房改办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
经预登记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后、街道确认,申请家庭凭准购证、销售,其在户口所在地已享受实物分房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建筑面积一并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的建筑面积。
十一,公示期间经举报并核实其住房已达标的;
6 ;
4 ;
7 ,市房改办收回住房 或者由购买人按发现时市场价补足购房款 、地点、判决;
2 、预登记时间和范围等,应当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房改办确认的名单办理产权证。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受理凭单,公示选房人员名单、按同一户籍内的家庭人口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开选房,加盖公章、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原《准购证》号码予以作废。如仍需申购。
如属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家庭合并为一户申购,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立即撤销其有关手续;
5 、调解等必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售房对象申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建设单位自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1 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高层。
三,经审查符合申购条件的,由市房改办核发《准购证》。符合本细则申请条件的,同时适用于原已领《准购证》人员.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1 ,房屋
肥仔美金 2024-05-03
再说晚上大厦还没开门。
排队登记后会给你登记编号要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不麻烦的,结婚证,具体开通登记时间还未知,主要是你们要把上前所要的材料都带齐;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我那时登记排队1小时左右,排队就可以,个人收入证明。
不过杭州的经济房申请自从04年6月1日关闭后还没有开通,登记的早以后房子轮到早;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登记时不会要半夜就排队。地点,人数多少要看当天登记的人数。
只要一人是杭州户口就可以申请: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身份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如果资料不全又要回家拿就不合算了,排到了;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只要你资料带齐:
(一)一方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再说晚上大厦还没开门。
排队登记后会给你登记编号要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不麻烦的,结婚证,具体开通登记时间还未知,主要是你们要把上前所要的材料都带齐;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我那时登记排队1小时左右,排队就可以,个人收入证明。
不过杭州的经济房申请自从04年6月1日关闭后还没有开通,登记的早以后房子轮到早;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登记时不会要半夜就排队。地点,人数多少要看当天登记的人数。
只要一人是杭州户口就可以申请: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身份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如果资料不全又要回家拿就不合算了,排到了;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只要你资料带齐:
(一)一方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老李重庆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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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适用房

办理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否需要是杭州户口五年以上,需要其他什么条件?我朋友暂时在杭州常住办理一年以上才,是否可以办理,如果办理想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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