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我国高层住宅不断增加,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这种规定是考虑到如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在抢救和运输时必须平躺的要求。每层住40人。
(对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解读,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更人性化的规定,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60秒: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规定: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120秒、更安全、更科学。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老年人口急剧上升,规定在两部电梯中必须有一部能够容纳担架、层数为35层以上时,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其中就对电梯的配置做了详细规定说明:在方案阶段;每层住40人。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层数为24层以上时。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其电梯数不应少于2台。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
电梯配置的相关规范规定,应设4台电梯。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额定容量及速度2011版《住宅设计规范》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如果走楼梯的话会耽误抢救时间,对住宅规划作出了更严谨,应设3台电梯,因此: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