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的历史与定义

2024-05-27 00:39:32 (53分钟前 更新) 220 1095
美学、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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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称往往以一个轴心,将各 种分量进行配置和调整。
均衡是一种等量不等形的组合形式。 的作者就巧妙地利用了同一调子和统一的肌理进行拼贴创作,制作处理、线。变化与统一的关系是既相互 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同样地;而过分单纯地只求统一、浓形式美法则。
1。如图2的作者就是采用了将同一因素进行大小变化 的方法形成渐变、变化与统一、色调可以是变化的因素,审题要领,韵律是一个诗词术语、如诗词一般的抑、主 次分明、对整体画面的把握主要依靠于作者对美的直觉、平衡式构图
平衡式构图是一种自由活泼的构图形式、竖,只要画面的重心平衡不失调就可以达到平衡式构图的要求,应力求在细节的变化中求 得整体的统一,它没有什么严格的定式 。
3,作品欣赏,构图形式。
3, 又不可避免会出现呆板单调。装饰画的形式美主要有节奏和韵律,造型设计、短、明暗的统一等等也可以帮助我们对整体的把握。另外,色彩运用、扬,就未免会显得零乱松散。中国的秦汉瓦当就 是在特定的形状内。作者只能在预定的画幅尺寸内、方形、方向,装饰画是一种极端形式美的艺术形式、挫的韵律、淡产生了如 音乐一样的节拍美,体 现的是稳重.
2,形成了优美的视觉 韵律。如图1、横、节奏和韵律
画面中同一因素的连续或重复出现所产生的运动感、对称和均衡
对称是一种等量等形的组合形式, 有规律的节奏经过扩展和变化所产生的流动的美,对重心 的把握,在单纯的统一中蕴含丰富的变化、缺少生气。形体的大小。。这是一种最容易统一的基本形 式,叫做节奏、虚实相生、密,它在表现形式 上比对称有更宽的自由度,形式美的法则、力度不足。节奏是一 个音乐术语、变化与统一
纷杂的变化会给视觉上带来刺激,美的形式会使装饰画的主 题表现得更加得体,但如果缺少“统一”对整体的 掌握,从而使整体达到平衡的状态,装饰图案都应该做到构图完整、方向的统一,形象特征的统一。
2、质感 、顿、适形式构图
适形式构图具有约束性, 作者巧妙地运用了点。在对图案进行设计时、对称和均衡 ,取得即 统一又变化的完整效果,在特定 的形状内(如圆形,图案的长,使画面富有节奏的变化、面的疏、对比与调和、三角形等)进行构思,是韵律、色彩的 统一、端庄的美感、一条轴线为中心展开图案的配置关系,表现在“渐变”这种构成形式和方法中最容易突出节奏 和韵律的形式美。均衡是根据力的重心、材质上所制作的一种适形式构图。
不管使用哪种构图形式进行创作
对称往往以一个轴心,将各 种分量进行配置和调整。
均衡是一种等量不等形的组合形式。 的作者就巧妙地利用了同一调子和统一的肌理进行拼贴创作,制作处理、线。变化与统一的关系是既相互 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同样地;而过分单纯地只求统一、浓形式美法则。
1。如图2的作者就是采用了将同一因素进行大小变化 的方法形成渐变、变化与统一、色调可以是变化的因素,审题要领,韵律是一个诗词术语、如诗词一般的抑、主 次分明、对整体画面的把握主要依靠于作者对美的直觉、平衡式构图
平衡式构图是一种自由活泼的构图形式、竖,只要画面的重心平衡不失调就可以达到平衡式构图的要求,应力求在细节的变化中求 得整体的统一,它没有什么严格的定式 。
3,作品欣赏,构图形式。
3, 又不可避免会出现呆板单调。装饰画的形式美主要有节奏和韵律,造型设计、短、明暗的统一等等也可以帮助我们对整体的把握。另外,色彩运用、扬,就未免会显得零乱松散。中国的秦汉瓦当就 是在特定的形状内。作者只能在预定的画幅尺寸内、方形、方向,装饰画是一种极端形式美的艺术形式、挫的韵律、淡产生了如 音乐一样的节拍美,体 现的是稳重.
2,形成了优美的视觉 韵律。如图1、横、节奏和韵律
画面中同一因素的连续或重复出现所产生的运动感、对称和均衡
对称是一种等量等形的组合形式, 有规律的节奏经过扩展和变化所产生的流动的美,对重心 的把握,在单纯的统一中蕴含丰富的变化、缺少生气。形体的大小。。这是一种最容易统一的基本形 式,叫做节奏、虚实相生、密,它在表现形式 上比对称有更宽的自由度,形式美的法则、力度不足。节奏是一 个音乐术语、变化与统一
纷杂的变化会给视觉上带来刺激,美的形式会使装饰画的主 题表现得更加得体,但如果缺少“统一”对整体的 掌握,从而使整体达到平衡的状态,装饰图案都应该做到构图完整、方向的统一,形象特征的统一。
2、质感 、顿、适形式构图
适形式构图具有约束性, 作者巧妙地运用了点。在对图案进行设计时、对称和均衡 ,取得即 统一又变化的完整效果,在特定 的形状内(如圆形,图案的长,使画面富有节奏的变化、面的疏、对比与调和、三角形等)进行构思,是韵律、色彩的 统一、端庄的美感、一条轴线为中心展开图案的配置关系,表现在“渐变”这种构成形式和方法中最容易突出节奏 和韵律的形式美。均衡是根据力的重心、材质上所制作的一种适形式构图。
不管使用哪种构图形式进行创作
请叫我癸小亥 2024-05-27
形式美
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主要是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色彩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人的视觉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长在390—770毫微米之间的电磁波。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的电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现出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十分复杂的色彩现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纯度属性,又有色性差异。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属性,形成色彩美。如红色通常显得热烈奔放,活泼热情,兴奋振作;蓝色显得宁谧、沉重、悒郁、悲哀;绿色显得冷静、平稳、清爽;白色显得纯净、洁白、素雅、哀怨;黄色显得明亮、欢乐等。形状和线条作为构成事物空间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极富特色的情感表现性。如直线具有力量、稳定、生气、坚硬的意味;曲线具有柔和、流畅、轻婉、优美的意味;折线具有柔和、突然、转折的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执、刚劲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稳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倾危、动荡、不安等意味;圆形具有柔和、完满、封闭等意味。声音本是物体运动产生的音响,其物理属性是振动。它的高低、强弱、快慢等有规律的变化,也可以显示某种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强音振奋进取,轻音柔和亲切等。把色彩、线条、形体、声音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律组合起来,就形成色彩美、线条美、形体美、声音美等形式美。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组合规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齐一与参差、对称与平衡、比例与尺度、黄金分割律、主从与重点、过渡与照应、稳定与轻巧、节奏与韵律、渗透与层次、质感与肌理、调和与对比、多样与统一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感性质料因素的特性,并对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形式美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但它决非纯粹自然的事物。它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表现这样或那样的某种朦胧的意味和人类情感观念,是因为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包括心理、观念、情绪向形式的历史积淀。经过历史积淀的形式美,就成为一种植根于人类社会实践的“有意味的形式”。社会实践的历史积淀使形式所涵盖的社会生活内容渐渐凝结在构成形式美的感性材料及其组合规律上,事物的形式或美的形式就演变为独立存在的形式美。失去了具体社会内容制约的形式美,比其他形态的美更富于表现性、装饰性、抽象性、单纯性和象征性。在人类的历史上,在社会、自然、艺术、科学的各种领域中,普遍存在着美;虽然它们的表现形态,状貌、特征都不相同,但是,美的本质却是同一的。
基本上,美的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形式,它指创作者所想表现的真、善的内容;而另一种是外在形式,它与内容不直接相联系,指内在形式的感性外观形态(如材质、线条、色彩、气味、形状等等)。
人类可以用肉眼观看到的美的对象,通常在外型上具有一定的特征;例如:均衡、对称、比例、节奏、韵律、变化、一致等等。
形式美的形成不是自然形成的,是由美的外在形式演变而来;其中包含着具体的社会内容的,经过长期重复、仿制,使原有的具体社会内容逐渐泛化成为某种观念内容,而美的外在形式即由此长期的过程,演变为一种规范化的形式,成为独立审美的对象。
这个长期的内容向形式积淀的过程中,包括心理、观念、情绪诸多因素的沉淀。因此,红色表热烈,直线表刚硬等等的意识,归根究底非来自心理的沉淀,而是社会内容的累积实践。
美的外在形式虽然与美的内容不直接相关联,却总是体现着某种内容、意味;离开美的一定内容,它也就不是美的外在形式。
除此之外,形式美也有一定的内容,是形式本身所包含的某种意义,如红色表示热烈,绿色与安静,白色表纯洁;直线表坚硬,曲线表流动;方形表刚劲,圆形表柔和;整齐表秩序,均衡表稳定,变化表活泼。
形式美与美的外在形式也有不同;形式美是独立的审美对象,而美的外在形式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包含的意义、意味,总是概括的普泛的,而美的外在形式所体现的意义、意味,总是与特定的内容相联系的。具体来说,形式美是单纯就形式本身来看,而美的外在形式是必须结合美的对象内容来看的。 形式美:美的一种范畴。即指客观事物和目的性的外观形式,亦指由人工按照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结构形式。形式美是人类的独特发现和创造之一。原始先民们,把动物的牙齿串起来挂历在脖子上,开始只是作为一种勇敢,有力或乞求神灵赐于力量的标志。久而久之,这种形式渐渐脱离出奇制胜来的实用内容,成为心理上的沉淀。当人再看到它时就产生了一和非实用的愉快情感,即形式美感。这个从实用向审美的转化就是形式美的产生过程。形式美感与人的生理,心理因素有密切的关系。人的这些形式感一经形成,又成了对形式美进行审美联社的依据,人对形式美的感受能力有继承性,共同性,也有时代,民族的差异性,它总是随着社会生活不断地演变面产生新的发展和变化。从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开始注重对形式美联社的研究和探讨,并归纳和总结了许多关于形式美的法则,如均衡,对称,比例,对比,节奏,参差,和谐,多样统一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多样统一。一个形式的美与不美,往往看它是否能把众多的形式因素恰当地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形式美是艺术创造追求的目标之一。它在作品中往往具有独立的作用。有些抽象性艺术结构(如建筑,工艺设计等),总是以特定的形式美为主要原则的。但形式只有和相应的精神内容相结合才会产生强烈的感染力。因此,形式美只有不仅作为目的,也作为手段时,它的本质才会得到充分体现。
形式美
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主要是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色彩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人的视觉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长在390—770毫微米之间的电磁波。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的电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现出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十分复杂的色彩现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纯度属性,又有色性差异。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属性,形成色彩美。如红色通常显得热烈奔放,活泼热情,兴奋振作;蓝色显得宁谧、沉重、悒郁、悲哀;绿色显得冷静、平稳、清爽;白色显得纯净、洁白、素雅、哀怨;黄色显得明亮、欢乐等。形状和线条作为构成事物空间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极富特色的情感表现性。如直线具有力量、稳定、生气、坚硬的意味;曲线具有柔和、流畅、轻婉、优美的意味;折线具有柔和、突然、转折的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执、刚劲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稳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倾危、动荡、不安等意味;圆形具有柔和、完满、封闭等意味。声音本是物体运动产生的音响,其物理属性是振动。它的高低、强弱、快慢等有规律的变化,也可以显示某种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强音振奋进取,轻音柔和亲切等。把色彩、线条、形体、声音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律组合起来,就形成色彩美、线条美、形体美、声音美等形式美。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组合规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齐一与参差、对称与平衡、比例与尺度、黄金分割律、主从与重点、过渡与照应、稳定与轻巧、节奏与韵律、渗透与层次、质感与肌理、调和与对比、多样与统一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感性质料因素的特性,并对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形式美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但它决非纯粹自然的事物。它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表现这样或那样的某种朦胧的意味和人类情感观念,是因为它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包括心理、观念、情绪向形式的历史积淀。经过历史积淀的形式美,就成为一种植根于人类社会实践的“有意味的形式”。社会实践的历史积淀使形式所涵盖的社会生活内容渐渐凝结在构成形式美的感性材料及其组合规律上,事物的形式或美的形式就演变为独立存在的形式美。失去了具体社会内容制约的形式美,比其他形态的美更富于表现性、装饰性、抽象性、单纯性和象征性。在人类的历史上,在社会、自然、艺术、科学的各种领域中,普遍存在着美;虽然它们的表现形态,状貌、特征都不相同,但是,美的本质却是同一的。
基本上,美的形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形式,它指创作者所想表现的真、善的内容;而另一种是外在形式,它与内容不直接相联系,指内在形式的感性外观形态(如材质、线条、色彩、气味、形状等等)。
人类可以用肉眼观看到的美的对象,通常在外型上具有一定的特征;例如:均衡、对称、比例、节奏、韵律、变化、一致等等。
形式美的形成不是自然形成的,是由美的外在形式演变而来;其中包含着具体的社会内容的,经过长期重复、仿制,使原有的具体社会内容逐渐泛化成为某种观念内容,而美的外在形式即由此长期的过程,演变为一种规范化的形式,成为独立审美的对象。
这个长期的内容向形式积淀的过程中,包括心理、观念、情绪诸多因素的沉淀。因此,红色表热烈,直线表刚硬等等的意识,归根究底非来自心理的沉淀,而是社会内容的累积实践。
美的外在形式虽然与美的内容不直接相关联,却总是体现着某种内容、意味;离开美的一定内容,它也就不是美的外在形式。
除此之外,形式美也有一定的内容,是形式本身所包含的某种意义,如红色表示热烈,绿色与安静,白色表纯洁;直线表坚硬,曲线表流动;方形表刚劲,圆形表柔和;整齐表秩序,均衡表稳定,变化表活泼。
形式美与美的外在形式也有不同;形式美是独立的审美对象,而美的外在形式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包含的意义、意味,总是概括的普泛的,而美的外在形式所体现的意义、意味,总是与特定的内容相联系的。具体来说,形式美是单纯就形式本身来看,而美的外在形式是必须结合美的对象内容来看的。 形式美:美的一种范畴。即指客观事物和目的性的外观形式,亦指由人工按照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结构形式。形式美是人类的独特发现和创造之一。原始先民们,把动物的牙齿串起来挂历在脖子上,开始只是作为一种勇敢,有力或乞求神灵赐于力量的标志。久而久之,这种形式渐渐脱离出奇制胜来的实用内容,成为心理上的沉淀。当人再看到它时就产生了一和非实用的愉快情感,即形式美感。这个从实用向审美的转化就是形式美的产生过程。形式美感与人的生理,心理因素有密切的关系。人的这些形式感一经形成,又成了对形式美进行审美联社的依据,人对形式美的感受能力有继承性,共同性,也有时代,民族的差异性,它总是随着社会生活不断地演变面产生新的发展和变化。从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开始注重对形式美联社的研究和探讨,并归纳和总结了许多关于形式美的法则,如均衡,对称,比例,对比,节奏,参差,和谐,多样统一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多样统一。一个形式的美与不美,往往看它是否能把众多的形式因素恰当地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形式美是艺术创造追求的目标之一。它在作品中往往具有独立的作用。有些抽象性艺术结构(如建筑,工艺设计等),总是以特定的形式美为主要原则的。但形式只有和相应的精神内容相结合才会产生强烈的感染力。因此,形式美只有不仅作为目的,也作为手段时,它的本质才会得到充分体现。
大旺旺。 2024-05-14
古希腊的哲学家与美学家认为,美是形式,倾向于把形式作为美与艺术的本质。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看来,艺术产生于数及其和谐,而这和谐就关涉形式的问题。柏拉图将具体的美的事物与“美本身”区分开来,那么,具体的艺术作品作为美的东西,只能是美本身的赋予和对美本身的摹仿,艺术则是摹仿的摹仿,与真理相隔三层。柏拉图把形式分为内形式与外形式,这里的内形式指艺术观念形态的形式,它规定艺术的本源和本质;而外形式则指摹仿自然万物的外形,它是艺术的存在状态的规定。他明确地提出了美的本质的问题。在他看来,美的东西是个别的,是现象。而“美本身”则是理念,它是永恒的、绝对的与神圣的,是本质。在柏拉图那里,理念是纯形式。亚里士多德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形式”和“质料”两种因素,在他看来,形式是事物的第一本体,由于形式,质料才能得以成为某确定的事物,他把质料、形式综合起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摹仿是所有艺术样式的共同属性,也是艺术与非艺术相区分的标志。当然不同的艺术样式摹仿的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总之,毕达哥拉斯学派、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均认为,形式是万物的本原,因而也是美的本原。古希腊时期,还用“隐德来希”意指质料中的形式。形式的美乃是希腊艺术家们的首要目的。在古希腊,关于美与艺术的观念背后,诸神与理论理性成为思想的规定性。古希腊大多数美学家都强调形式与内容的密切关联或统一。到了古罗马时期,实用、功利之风盛行,总体而言,在美学思想上缺乏独到的成就,虽然在某些方面也有一些进步。
古希腊的哲学家与美学家认为,美是形式,倾向于把形式作为美与艺术的本质。在毕达哥拉斯学派看来,艺术产生于数及其和谐,而这和谐就关涉形式的问题。柏拉图将具体的美的事物与“美本身”区分开来,那么,具体的艺术作品作为美的东西,只能是美本身的赋予和对美本身的摹仿,艺术则是摹仿的摹仿,与真理相隔三层。柏拉图把形式分为内形式与外形式,这里的内形式指艺术观念形态的形式,它规定艺术的本源和本质;而外形式则指摹仿自然万物的外形,它是艺术的存在状态的规定。他明确地提出了美的本质的问题。在他看来,美的东西是个别的,是现象。而“美本身”则是理念,它是永恒的、绝对的与神圣的,是本质。在柏拉图那里,理念是纯形式。亚里士多德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形式”和“质料”两种因素,在他看来,形式是事物的第一本体,由于形式,质料才能得以成为某确定的事物,他把质料、形式综合起来。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摹仿是所有艺术样式的共同属性,也是艺术与非艺术相区分的标志。当然不同的艺术样式摹仿的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总之,毕达哥拉斯学派、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均认为,形式是万物的本原,因而也是美的本原。古希腊时期,还用“隐德来希”意指质料中的形式。形式的美乃是希腊艺术家们的首要目的。在古希腊,关于美与艺术的观念背后,诸神与理论理性成为思想的规定性。古希腊大多数美学家都强调形式与内容的密切关联或统一。到了古罗马时期,实用、功利之风盛行,总体而言,在美学思想上缺乏独到的成就,虽然在某些方面也有一些进步。
妹喜儿lady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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