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袭击哈尔滨的那次台风过后,我家江南的房子北阳台有渗水情况。担心江北的房子也发生这个问题于是第二天去了江北房子,当时我确定在我家窗户全都关闭的情况下发现我家七楼客厅北侧窗台下墙体及临卫生间门口的那个窗户墙体湿了,给物业打过电话物业说统一安排修理,没过几天窗户的到了维修,塑钢师傅说漏水与窗户无关应该是外墙渗水导致墙体湿。当时没太在意过了一个多星期后发现卫生间门口地板鼓了起来又给物业打电话物业派房管员取证上报集团等候处理,今天集团那边的负责人去我家看了,说外墙如果渗水不会渗这么多水,窗户在关闭的情况下不可能会流到室内那么多的水,所以给出的结论是由于我们没关窗造成的室内进水,导致地板出现鼓胀这个损失应由我们业主自行承担。我对这个结论不能接受,因为下雨的那天我江南的家里北阳台就是在窗户关闭的情况下,屋外下达雨屋内下小雨而且事后与小区邻居交流时大家的家里都是我说的这个情况。请问我的损失应该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