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 室 厅 厨 卫 3. 建筑面积: 平方米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5. 总价款:¥ 元,大写(币):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 天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