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就给供热了,因为是顶楼,意思就是交了20%以后,又是顶楼,觉得不合理,寻思没差多少。可到那了交完20% ,就一直没领钥匙。管子里全是水,但也要从10月份供暖期开始交,一切后果由我负责。却让我签一个承诺书,前两天我去看了眼房子。前两天又通知我去办入住新奥蓝城的房子,地热如果冻坏了,就去了。现在突然就关了,11月底交的房 因为告诉我要从10月供暖期开始交100%的供热费。但是由于没办入住前是100%供热的。肯定要冻坏的 让它们把管子里的水抽掉 也不给抽 最后没办入住 就走了 麻烦那位专家给解释一下 哪些合理 哪些不合理 在线等 谢谢 谢谢~,可以交20%了
问题补充:我要是开春再去收房 要交什么违约金吗?